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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章子怡状告博讯案:动议要求原告预交保证金
刘因全
章子怡状告博讯案:动议要求原告预交保证金
(博讯北京时间2012年12月26日 首发 - 支持此文作者/记者)
    章子怡状告博讯案原本12月21日聆讯,但因为取证等原因再次延期到2013年1月25日。
    
     从法院最新文件看,下次法庭聆讯将就讨论博讯(韦石)一方提议(Motion),要求章子怡缴纳20万美元的保证金,以便足够支付博讯反诉原告乱告媒体而引发的律师费等成本。按相关法律,原告不在加州、不在美国,为了保证届时原告不逃避支付相关费用,博讯方提出此动议。

动议中对案情、博讯、中国政治进行了分析,博讯在相关报道中,坚持了新闻报道的基本原则,对曝光章女士的一些情况只是所掌握的涉及薄熙来、王立军、徐明腐败的一部分。而章女士要求全部撤稿的做法,有违保护言论自由的原则,启动法律诉讼,更涉嫌以为博讯无资源应诉,会吓阻博讯的相关报道。有关薄熙来的报道,官方等途径不断验证博讯报道的真实,就是薄熙来和女人不正当关系问题,也已被官方所证实。种种证据显示,博讯反诉动议完全有可能赢得法庭的支持。

    法庭还公开了对韦石的取证内容,以及有关专家取证的证言。

本案目前的辩护律师是著名的Marc Randazza,他以支持言论自由案著称。博讯也得到了黄笑生等律师的协助。

黄律师解读:
本案一开始,章的诉讼就是无理取闹,因为法理上,她是公众人物,必须付出名的代价;博讯的报道程序采用新闻界惯用的而且是被广泛接受的;事实上,博讯有具体的公共记录和多个可靠消息来源来支持自己的报道;而且此事只是关于中国一个政坛腐败、官商勾结大丑闻的一部分。如果判博讯败诉,反而博讯的宪法权利受到重大损害。

动议中提到,博讯并没有直接说过原告是妓女,是第三人在说,甚至原告律师也这样说。这本身就不能说明博讯在诽谤。实际上,博讯在第一次听到原告男女关系复杂时,表现出了非常转业的质疑,而后努力通过寻找不同的信息 源去求证,随后在发表一个重大政治事件新闻时,提到了原告的名字。

而原告从起诉到现在,一直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博讯的报道是假的;也从来没有证明博讯粗心地或者主观恶意地报道她的丑闻。即使说她被限制旅行,这本身只是状态描述,并非诽谤。原告是公众人物,她有举证责任,她必须证明博讯有主观恶意,而至今为止,她在这个问题一筹莫展。

原告从起诉开始就是恶意的,因为1、旨在惩罚和剥夺博讯的宪法第一修正案权利;2、逼迫博讯说出消息源以便惩罚他们;3、在财务上拖垮博讯。基于这些恶意,法庭必须给以打击;鉴于原告居住在外国,必须在最终判决前交纳履行判决保证金。

当被告资金匮乏无力在法庭上捍卫自己的第一修正案权利时,法庭在判决原 告起诉无效的情况下,必须让原告赔偿被告的律师费和合理的损失费。这就是加州ANTI-SLAPP法律的要旨。
    
    (编者按:如果本文与法律术语、说法有差异,以法庭文件为准,更多细节在确认中。)

[博讯首发,转载请注明出处]- 支持此文作者/记者 (Modified on 2012/12/26) (博讯 boxun.com)
[12/26/2012 11:40:5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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