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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周勇军提交给法庭的所谓“张宏宝的遗嘱”--《关于应付突发事件的决定》的质疑
 
国际中功总会、中国反政治迫害同盟、中国影子政府、天华修院
关于周勇军提交给法庭的所谓“张宏宝的遗嘱”--《关于应付突发事件的决定》的质疑
周勇军提交给法庭的所谓“张宏宝的遗嘱”--《关于应付突发事件的决定》可能是伪造的。疑点有:
1、张宏宝师父从2004年以后,名字的写法是“张宏宝”,是宝贵的“宝”字,不是城
堡的“堡”字。签字、写文章都用“张宏宝”,而不用“张宏堡”。《决定》签名“张
宏堡”,用了“堡”字,显然与张宏宝的签名不附。
2、张宏宝师父是中国影子政府总统、国际中功总会董事长、中国反政治迫害同盟董事
长,天华修院董事长,有3800万弟子和大批工作人员。他立遗嘱时,不可能说:“不必开
追悼会,不必设灵堂,不必进行遗体告别仪式”。《决定》写这些话,好像要将师父秘
密处理,销尸灭迹。师父绝对不可能不让自己的亲属、朋友、他视为自己的孩子的弟子
们、他公司的董事们、员工们瞻仰自己的遗体,“向遗体告别”。师父生前曾与我们谈到
他的后事,他希望保存遗体,希望开追悼会。
3、张宏宝师父有儿子、母亲、父亲、弟妹,有情人,有朋友,他创办的公司有董事,他怎么可能将遗嘱交给一个自己不熟悉的邻居?而且,师父的常住地址是加州帕莎帝纳市,即使在这里住了四年多,也很少和邻居来往。因为他是反对中共的领袖,中共一直想害他,他处在恐惧之中,因而深居简出,不见生人。他怎么会和一个自己很少住的地方的邻居交往密切?如不密切,他怎么会将遗嘱交给他?
4、张宏宝师父不懂英文,周勇军提供的所谓他的那位领遗嘱的白人邻居JOHN MUNSON不懂中文,
他俩怎么交流?连交流都困难,怎么会成为知心朋友?连知心朋友都不是,怎么可能交给他遗嘱?而不交给他的密友刘因全、莫逢杰、张中春等?
5、张宏宝师父知道JOHN MUNSON不懂中文,怎么会将一份中文遗嘱交给他?另外,JOHN
MUNSON不懂中文,怎么会知道张宏宝师父遇难?张宏宝师父将遗嘱交给一个看不懂的人,万一他遇难,岂不要误事?师父难道连这样的常识都没有?
6、师父从不将自己的新名字---唐纳德 王告诉别人,JOHN MUNSON是怎么知道的?连名字都不知道,是怎么知道张宏宝师父遇难的?
7、弟子称张宏宝为“师父”,而不是“师傅”。张宏宝对弟子说话时,也从不自称“师傅”。怎么遗嘱上写了“师傅和你们永远同在”?
8、周勇军已经在2005年夏季被张宏宝师父解雇,张宏宝师父怎么可能立遗嘱把自己的一切交给一个已经被解雇的前雇员?
9、遗嘱称周勇军为“特别助理”,我们从来没听说过。什么时候聘的?请周拿出特别助理的委任书。
10、称周“特别助理”,就说明周已没有其他职务。试问,张宏宝师父连国际中功总
会、中国影子政府、中国反政治迫害同盟、天华修院的董事会都不准周参加,怎么可能把这些交给他?把自己的一切交给他?师父如想交给他,起码应让他进四大机构的董事会吧。
11、《决定》行文有许多前后矛盾之处。如:最后一段中“只有确证我遭遇不测后才寄出给周勇军”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只有确证我遭遇不测离开人世间才寄给周勇军”,如果这样理解是对的,那么这就与前面的两条嘱咐有照应上的漏洞。请看:
嘱咐一:“如果发生突发事件,我无法作出新的决定,这封信即代表我的最后决定。如果
我遇到突发情况,不能主理我目前负责的事务,我的一切内外事务暂时由周勇军代理”;
嘱咐二:“如果我遭遇不测而离开人世间,我的身后事也由周勇军来办理。一切后事从
简,不必开追悼会,不必设灵堂,不必进行遗体告别仪式。”
大家想一想,嘱咐一和嘱咐二是有很大的区别的,嘱咐一应是师父被绑架回中国和身体严
重受伤等情况,而嘱咐二是师父遇难离开人世间的情况。“师父”叮嘱无论发生嘱咐一还
是嘱咐二中所言的紧急情况,都要交权给周勇军。那么结尾时为什么“师父”只说发生嘱
咐二中的情况才将遗嘱寄给周勇军呢?那么如果发生嘱咐一中所说的情况,遗嘱到底要不
要寄给周勇军?那么这“遗嘱”前后是不是照应上的漏洞?张宏宝师父思维非常严谨,怎
么可能犯此错误?
12、张宏宝师父既然为自己遇难立遗嘱,怎么又说他会活过来回到我们中间?“在我得了大愿后,终将要回倒我原来的地方,原来的位置。”这是自相矛盾的。
13、《决定》有许多错别字。如:将“周勇军”的名字写成“周用勇军”。将“回到”写成“回倒”,将“张宏宝”写成“张宏堡”。将“师父”写成“师傅”等。张宏宝师父行文非常严谨,从不犯这种错误。
这些疑点,证明《决定》可能是伪造的。
   
          国际中功总会
          中国反政治迫害同盟、
          中国影子政府
          天华修院
            2006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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