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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维权风云9月23日
 
 《维权风云》网刊 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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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风云》网刊 9月23日
两日一期*非赢利*欢迎投稿*欢迎订阅
编辑:贺伟华、刘 虎、卫子游、北 川、车宏年、郭飞.雄

目 录:

【营救高智晟、郭飞雄(杨茂东)】
1.公安部国内安全保卫局施压高智晟律师亲属,
  要求撤销对莫少平律师的辩护委托/胡佳
2.莫少平愿做高智晟郭飞雄律师/海涛
3.为民请罪的高智晟/力虹
4.除了哭泣,我能做什么?/路宇

【维权前沿】
5.外电:中共难阻自由讯息浪潮
6.维权者告政府剥夺参选权
7.武汉公安投票日前扣押独立候选人
8.湖州大火民指逾四十人烧死,暴露消防安全监管不力

【重大时事】
9.美议员及学者认为 美中关系至关重要
10.中国军事崛起与中日关系紧张
11.泰国政变领导人获得国王支持

【热点追踪】
12.美确认中共强摘死囚器官
13.中国非法器官移植的八大嫌疑/曹长青

【众议院】
14.中国需要非毛时代/亚衣
15.中国国家暴力开始升级/王丹
16.没有土地私有化,就没有新农村/侯文豹

【学术资源】
17.中国改革的政治障碍/杨光
18.在集体抗议的背后
──论中国转型期冲突性集体行动的社会情境/曾 鹏
19.跨国网络在中国的劳工维权行动/黄岩

【台海风云】
20.台北倒扁群众重返凯达格兰大道
21.台湾"倒扁"的暴力警号/林保华


***正文***


【营救高智晟、郭飞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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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安部国内安全保卫局施压高智晟律师亲属要求撤销对莫少平律师的辩护委托/胡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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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胡佳 發表時間:9/21/2006

  由于8月15日开始,高智晟律师的妻子和孩子就被北京市公安局国保总队的秘密警察非法拘禁,已近40天,所以高律师妻子耿和无法签署为高智晟律师请辩护人委托书。我们协调高智晟律师陕北老家的大哥高智义作为委托人,签署给莫少平律师的委托书。9月18日中午,历尽千难,陕北的委托书终于递送到莫少平律师手中。当天下午莫律师和助手就到设在前门的北京市公安局查询具体办理高智晟律师案的机构。19日上午,莫律师的助手丁锡奎律师把相关全套法律手续送达北京市公安局位于朝阳区豆各庄的第二看守所,要求48小时内会见高智晟律师。
     
  50余个小时过去,今天下午,丁锡奎律师接到公安局的电话,告知他北京市公安局还未查询到高律师案件的具体办案单位。这样的回答不可思议。除非北京市公安局整体都是没有任何效率和专业水准的酒囊饭袋。否则只能是国保警方惯用的欺骗手段。此前,我作为高智晟律师案件的同案犯罪嫌疑人,确认本案件由北京市公安局国保总队负责办理,在刑事侦查阶段是由北京市公安局预审处管辖,这些情况我都告知莫少平律师。加上莫律师自己多年的办案经验,他肯定不会找错对象。警方的否认显然是托辞,就是在拖延时间。只要拖延过周五,那么就意味着争取到周五、周六、周日三天的时间采取对策,给高律师的家属和亲人施加更多压力。 (博

  而下午到晚上传来的消息更加令我们震惊。下午3:20左右,耿和在警方的胁迫下给高智晟律师的侄子高显打电话。再次传话说高智晟律师自己的本意是不请辩护人。高显立即致电我和莫少平律师,我们认为:第一高智晟律师的大哥有权利为自己的弟弟请律师,第二除非莫律师见到高智晟律师,高律师当面口头或者书面告知,并有相关手续的情况下,我们才会撤销辩护。否则所有黑箱中压力下传来的消息,我们一律不予采信。在高显接到电话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国内安全保卫局责成陕西省公安厅国保总队的警察就来到高智义家里,要求他写信给莫少平律师和我,首先要对外表示"自愿"撤销对莫律师的委托,其次要告知胡佳不要再介入组织协调高律师的营救工作。截至目前,国保警察仍然在高智义家里。我们对国保秘密警察肆意践踏公民权利、阻挠律师办案的行为表示强烈抗议!
     
    从高律师被拘捕以来,在北京主要是高律师的侄子高显在与我配合,在一个月的时间内,19岁的高显几番奔波于北京和陕北山区之间,就是为了取得给高律师辩护的一纸委托书。下午当他获知家里来了国保,立即离家,与国保警察几乎擦肩而过。高显很担心那些警察使出各种胁迫手段会使自己的年过半百的父亲顶不住压力。所以晚上他已经开始踏上逃离家园的路途。他要保证哪怕剩下他一人,那高律师至少有高显一个亲属可以作为委托人,高显将代替父亲高智义,仍要请莫少平大律师做高智晟律师的辩护人。
     
    几乎身无分文的高显关掉手机消失在陕北山区的夜色里。为了避免国保通过手机定位抓捕他,他将每隔一两天开一次机。他就是一路要饭,也要辗转来北京,维护三叔高智晟的权利。
     
    高智胜律师案件每一步进程,我都会及时通知美国、英国、法国的人权官员,以及大赦国际等人权机构。
     
    胡佳
    
    2006年9月21日晚
    被非法软禁的第66天于中国北京BOBO自由城家中
     
     
     (记者:蔡楚) [博讯首发,欢迎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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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莫少平愿做高智晟郭飞雄律师/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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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之音 9/21/2006

(美国之音记者海涛,2006年9月21日香港报导)北京律师莫少平向有关司法执法部门递交法律文件,希望能作为被拘留的维权律师高智晟和法律顾问郭飞雄的辩护律师,参与案件的审理辩护。莫少平说,他代理郭飞雄的案子没有问题,但是,代理高智晟的案子遇到了问题。

*高智晟案未立案?*

高智晟律师8月上旬在山东被秘密逮捕。而居住在广州的维权人士郭飞雄不久前在广州被捕。高智晟的涉嫌"罪名"一直不得而知,而郭飞雄的罪名是"非法经营"。

高智晟和郭飞雄都积极参与了"陕北油田案"、"广东太石村案"等许多引入注目的维权案。北京知名刑事辩护律师莫少平说,他受高智晟哥哥委托,已经向北京公安局递交了法律文件,要求担任高智晟的辩护律师,但是,北京公安局告诉他,高智晟并不在"已经立案的案子当中"。

莫少平说:"据我们了解的情况,北京市公安局承办的案子,我们就把有关律师委托的手续,包括会见高智晟的有关文件,都提交到北京公安局的预审处。当然,今天,北京公安局预审处给我们回覆,说高智晟是否在我们北京公安局的预审处、专案处来承办,还不清楚。但他们承诺'我们继续来查,看看是哪个部门办的这个案子'。"

莫少平说,按照正常的法律程序,有人被捕后,家属或单位应得到一纸法律通知,告知该人涉嫌何罪、被关押在何处,具体经办案子的是何单位。如果律师得到这份通知书,就来核实具体情况,要求会见。

莫少平说:"高智晟的案子难在什么地方呢?我们确实没有这份通知书,确定不了解他的罪名和被羁押的地点,以及经办案件的单位。"

*接手郭飞雄案基本顺利*

至于广州维权人士郭飞雄,莫少平说,他也接受家属的委托,接受了这个案子。

莫少平说:"郭飞雄的案子相对比较简单,广州公安局明确给亲属一个通知书,说他涉嫌非法经营。由广州公安局来办理。我的助手就很快把事情弄清楚,和广州公安局联系。我们接受郭飞雄亲属的委托,作为律师,要求会见。"

*其他律师被警告*

记者还采访了另外一个曾要求担任高智晟案辩护律师的北京律师,他对记者说,有关方面对他说,让他不要介入高智晟案。

这位律师说:"现在没接,因为委托书弄不出来,并且就是说,他们也警告我,不让我介入这个事情。"

*莫少平:未受警告但会据法力争*

不过,莫少平说,并没有人对他这样说。他说,即便有人以此为理由,警告他不要介入高智晟案,他也会以法律为依据来据理力争的。

莫少平说:"我是强调一个专业。我所有的程序,自信他不能挑出任何毛病。所以,到今天为止,还没有人跟我说,你不能办这个案子。没有。而且,他跟我提出来,我也会反驳。凭什么?你法律依据在哪里?我为什么不能给他作律师?"

多年来,莫少平代理了许多敏感的案子,包括留美学人杨建利案、记者师涛案、记者赵岩案。他辩护过的政治性敏感案件还包括徐文立案、刘晓波案、刘念春案、杜导斌案还有张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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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为民请罪的高智晟/力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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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力虹 發表時間:8/30/2006

文章摘要: 在中国漫长的专制统治的历史上,能够舍弃生死、大义凛然、为民请罪的人物极其缺乏,可谓稀若晨星。我从来将此类舍生取义、为民请罪的忠勇之士,视为上天因怜悯苦难苍生而降临人间的至仁至义的天使,是中华民族之血脉虽遭万般磨难仍能绵绵不绝、顽强生存的道义根基与最后企盼!


在中国漫长的专制统治的历史上,能够舍弃生死、大义凛然、为民请罪的人物极其缺乏,可谓稀若晨星。我从来将此类舍生取义、为民请罪的忠勇之士,视为上天因怜悯苦难苍生而降临人间的至仁至义的天使,是中华民族之血脉虽遭万般磨难仍能绵绵不绝、顽强生存的道义根基与最后企盼!

宋代的包拯算一个。包拯,字希仁,庐州(今安徽合肥)人,嘉佑元年(1056)年十二月,朝廷任包拯权知开封府,他于次年三月正式上任,至第三年六月离任,前后只有一年有余。但在这短短的时间内,以谦洁著称,执法严峻,不畏权贵,把号称难治的开封府,治理得井井有条。敢于惩治权贵们的不法行为,坚决抑制开封府吏的骄横之势。由于包拯在开封府执法严明,铁面无私,敢于碰硬,贵戚宦官也不得不有所收敛,听到包拯的名字就感到害怕。儿童妇孺们都知道包拯之名,亲切称呼他为"包特制"。开封府广泛流传着这样的话:"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用阎罗比喻包拯的铁面无私。

明朝又出了一位海瑞。海瑞,字汝贤、国开,自号刚峰。海南琼山人。嘉靖45年世宗皇帝迷信道教,讲究长生之术,不理朝纲,以死上疏,条奏《直言天下第一事疏》,触怒皇帝,被罢官入狱。世宗皇帝死,穆宗即位,恢复海瑞原职,改任兵部武库司主事。隆庆元年调尚宝司任司丞,后升审谳平反冤狱的大理寺寺丞、南京有通政。隆庆3年升金部御史巡按应天。此期间,他黜贪墨、搏豪强、整治宿弊,使权豪势宦敛手屏息,同时也触怒权贵,遭到打击,被劾去职,郁郁离世。

但是,这二位彪炳青史的先贤只是封建专制体制内的"大忠臣",他们虽有吊民伐罪的一腔热血,但他们的本意却是为了维护他们"恩主"的江山社稷,延续封建皇权的对黎民百姓的黑暗统治。揭开披在包拯与海瑞身上的那一件"为民请罪"的缕金外衣,我们看到的正是中国文人身上"忠贞谏死"的千年锢疾。

放眼世界,在印度殖民主义统治的苦海中,走出来一位伟大的甘地,他所发起的"非暴力、不合作"运动给古老的印度次大陆带来了民族独立与自由民主的曙光;在南非种族主义的漫长黑夜里,走出来一位坚贞不屈的曼德拉,为了黑人的人权与自由,他甘愿把牢底坐穿!17年后曼德拉重获自由的一天,便是南非黑人获得自由平等基本权利的开始;在斯大林极权魔爪下的波兰与捷克,瓦文萨和哈维尔挺身而出,敢于挑战苏东集团的泼天淫威,不畏镇压、不惧坐牢,用高尚的道德勇气和民主理想唤醒民众,揭露罪恶,从根本上动摇了共产极权对波兰、捷克乃至整个东欧的法西斯统治,推动了人类历史上最值得称颂的东欧自由化、民主化潮流,给波兰和捷克人民带来了光明与福祉!

当代中国也已到了诞生甘地、曼德拉、瓦文萨和哈维尔的时候了!对于一百多年来在黑暗苦苦求索、无数次倒在反动专制机器镇压下的中华民族来说,对于半个世纪以来为坚持真理而奋不顾身、前仆后继的仁人志士、信仰人士、异议人士、维权人士、民间知识分子和体制内的正义人士来说,对于惨遭杀戮的8千万亡灵和千千万万正在忍受无比煎熬的苦难同胞来说,高智晟出现的意义和重要性,怎么估计都不为过。并且,高智晟作为中国当代苦难的象征与良知的代表,他的出现,可以让以美国为主导的西方民主国家看到、找到一位极具正义号召力、人格感召力的标志性人物。中国人民同仇敌忾、万众一心力拼自由民主前途的伟大斗争,也终于迎来了自己的旗手和领袖!

高智晟先生已经清醒地认识到了这一时代赋予他的历史使命。前不久,他身体力行前往山东临沂,声援被当局非法关押的盲人维权者陈光诚,受到暴力殴打。他说,作为这个时代的一名普通中国人,我已经历了太多的血腥和暴虐。中共的野蛮专制统治在过去几十年里,在这片多灾多难的土地上持续制造出今天人类永远无法历数清楚的血腥和罪孽。虽然作为具体的个体,我本人及我的亲人,同样遭遇过了在不同阶段的、以不同形式加诸在我们头上的屈辱,但这次的山东之行所亲眼目睹亲身经历的中共统治的邪恶及纯粹的流氓暴行时,在我的内心仍产生了前所未有过的哀痛和震撼。

因此,高智晟作出了深刻而清醒的分析:今天的中国又到了一个至为关键的历史阶段。我们正以我们的理性和坚韧,以承受苦难的勇气,向压迫和非正义的反动统治者持续表达着我们的鄙视、不合作及从压迫和非正义和平过渡到自由、民主和公义的全新社会的决心!今天的中共,仍极端敌视中国人民对自由、民主、法治和宪政这些人类社会普世文明价值的和平追求行动。仍公开以一切邪恶和卑劣的手段,维持、且欲永久性的维持着今天这种反人类的高压统治。由于最近几年来,中共反动统治集团在各地的大大小小的利益集团罔顾人类文明的基本共识,以维护其"稳定"党权和"稳定"掠夺人民财产的秩序为核心,公开的、不断的制造着惊骇人世的暴行。六四屠杀17年之后的今天,中共反动势力对其惊骇天地的血腥暴行不仅无丝毫的反思,反而更加的肆无忌惮!这次的山东临沂之行,我们再次真切的看到及切身感受到了中共反动势力人性的顽劣、无耻和他们在这个社会里完全的无法无天。

综观今日的中国社会,已形成了两大搏弈阵营:以中共内部维持极权专制统治为核心目的反动势力阵营,和已彻底认清了中共的邪恶本质、不再相信中共反动势力,内心不再存有丝毫恐惧,且愿为彻底摆脱这个古老民族苦难而舍弃一切眼前利益的一部分中国人。这一批人士由他们长期的承受苦难的共同经历,和对人类普世价值的坚持与捍卫,已形成今天的坚不可摧的中国人民维权抗暴运动阵营。根据当下双方持续搏奕已形成了的总体态势,国内维权运动已到了一个必须清醒认识和现实的面对的时候了。

面对这样局势,高智晟告诫人们,维权抗暴运动若不明确我们的核心目标,仍继续不愿正面、公开表达自己的坚定,不仅将是中国人民维权抗暴运动历史性价值的严重缺损,今天被视作是国内维权运动领军式人物的一大批中国人,将来是承担不起这样的有涉整个国家、民族命运责任的。未来的历史不仅仅是会回过头来责怪我们,今天的历史更会无情的惩罚和抛弃我们。

高智晟说,中国维权运动此前明确的目标是争权利。这种诉求在它的初始阶段是有足够的存在理由的,但中共内部的那些反文明势力近年来,尤以最近一段时间以来,他们以持续的、坚定的邪恶及卑劣手段表明着他们的清晰立场,那就是:想通过文明、理性和平的法律手段来达到维护权利的目的是此路不通。

高智晟已明确提出了推进维权运动目标的两个途径,即:非暴力化、街头运动化。他说,中国的维权运动至今天,确实应当适时准确地研判形势,抛弃一切与维权抗暴价值无关的私利、杂念及技术和方法的无谓争执,肩负起时代迫使我们这批人继续担负的历史使命,坚定的投身到力促历史性的摆脱民族灾难命运、完成国家和平转型的行动中来。联合体制内一切文明良心人士,联合法轮功修炼群体,联合中国家庭教会和一切宗教信仰团体及个体,联合海外民运组织或人士,联合工人、农民、下岗职工和上访群体,明确的朝着结束专制暴政,在中国历史性的创建自由、民主、法制和宪政制度的方向迈进。

为实现这样的目标,高智晟指出,中国维权运动就不能再回避"政治化"、"组织化"和战略性策略,即:非暴力化、政治化、组织化和街头化。政治化,即是彻底的解决公共权力的为民所授、为民所用、为民督监。改变中国几千年一贯的以权制民的非正常状况,使权力彻底的为民愿所制的文明政治在中国建立。街头化,沂南7.20事件模式是一个预演。关于组织化,是专指传导、动员社会及社会运动朝着既定目标流转的技术性的、松散的、且功能性极强的起传导作用的环节和手段体系,类似今年的绝食维权抗暴运动所表现出的广泛的、迅速的动员和疏导机制,其最大的特点是广泛性和快捷性。

现在离高智晟被中共秘密警察非法绑架已整整三天了,海内外的抗议、谴责和声援的正义之声已如太平洋上的热带风暴,席卷全球!在高律师前几次遭到便衣的恐吓威胁时,曾对记者表示:"从抓捕我的那一天开始,就是我无限期绝食的开始。中共绝不会从我的嘴里问出一个字来。想让我开口,除非立即释放所有被非法劳教的中国公民!"他说:"我们是和整个人类史上最为邪恶的团体打交道,这个没有人性的团体在最后必定会使用最绝望的方式。在前行的路上,我们要有流血和失去生命的准备。"伟哉丈夫,壮哉此言!他显然已作好了为带领中国人民挣脱苦难而舍身取义的思想准备。

为民请罪的高智晟,全中国和国际社会分分秒秒关注着你的安危。在这样一个天地震怒、群情激昂的时刻,让我们重温高先生的身体力行、警策之言和醒世之见,依照他所指出的维权运动的目标与方向,脚踏实地、尽心尽责地去做好每个人应该做的工作,以微小的积累,一点一滴地推进中国自由化、民主化的历史性转型——直到高智晟凯旋出狱的那一天,直到中国人民彻底结束共产极权黑暗统治、迎来民主新中国在千年神州大地呱呱坠地的那一天!


2006.8.18.初稿,22.修订,宁波

(《自由圣火》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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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除了哭泣,我能做什么?/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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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路宇 發表時間:8/29/2006

文章摘要: 我们如此强大的祖国
哪里可以保留正义和良心?
我们如此强大的祖国
哪里有高智晟一寸正直空间?


面对高智晟被抓
我是多么的怯懦
面对高智晟被抓
我知道自己是多么的无能
面对高智晟被抓
我能做什么?
我只能哭泣!


我们如此强大的祖国
哪里可以存留正义和良心?
我们如此强大的祖国
哪里有高智晟一寸正直空间?
这就是我们的盛世
这就是我们日思夜想的祖国


面对我祖国的苦难
面对我们深爱的良心律师高智晟
我不会写作
我呼唤无声
我能做的仅仅是
无声的挨饿
无声的哭泣


(《自由圣火》首发)

 

【维权前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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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外电:中共难阻自由讯息浪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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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见网9月21日讯】

(大纪元记者陈俊村综合编译) 中共上周发布管制外国通讯社的管理条例,几个小时后,中国网民群起激愤,批评浪潮不断。入口网站"网易"的一个匿名帖子说:"既然现代科技如此进步,你们何不发明人们服用后会失去思考能力的药丸,这样你们什么都不用担心了。"中共此一规定凸显出其越来越无法控制媒体,也无法击退引导自由讯息的历史大潮。

洛杉矶时报9月16日记者麦马克(Mark Magnier)报导,在中共发布加强控管书籍、网路、杂志、卡拉OK、广播、电动游戏、卫星接收器、甚至儿童漫画的规定后,中国民众爆发出不满之意。

年复一年,中国人民越来越期待来自不同来源的较自由、较不受中共政权控制的讯息,这对长久以来,依赖讯息的垄断以支撑政治上的垄断的中共而言是件惊愕的事。

分析家表示,年轻的中国人逐渐地追求不受箝制的新闻,以及他们在网上迅速传达意见的能力,这是中共当局最后会输掉这场讯息战争的主要原因,尽管中共赢了部份短期的战役。

加州大学伯克莱分校新闻学院中国互联网项目主任萧强说:"中共官员越努力,就表示他们实际上越来越无法控制。从现在到奥运会之间,它会一直消弱下去。他们在玩一场必输的游戏。"

在中共发布管理条例后不久,随机抽样网民的评论发现,大多数人以嘲笑的口吻批评这项新规定,指控中共当局开历史倒车,破坏媒体监督的角色并将自己的人民置于黑暗之中。

分析家指出,中共在过去18个月中发布的许许多多的规定,反映出其对中国1亿网民与日俱增的信心和全球化的倾向感到挫折。

清华大学新闻学院院长李希光说:"控制远远超越任何政府的权力,美国和中共都不能控制网路。"

前《人民日报》评论部主任编辑、现任加拿大维多利亚大学政治学教授吴国光表示:"他们试图展示笑容并邀请人们到中国赚钱。但是在媒体的领域里,他们仍然不松绑。"

萧强说:"我不预期中共会很快松绑,但是他们的控制也越来越没效果。"

基督教科学箴言报在9月18日刊登的社论以克努特王(King Canute)坐在海边的宝座上命令涌起的浪潮退下,结果落得双脚全湿的故事讽刺中共领导人。他们试图禁止某些新闻的做法,对于目前努力取得全球讯息的中国人而言是十分愚蠢的。

社论指出,随着中共对世界进一步打开大门,例如主办2008年的奥运会,它将发现它无法击退引导更自由的讯息的历史大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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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维权者告政府剥夺参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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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博讯2006年9月21日)

  明报:深圳维权人士江山因不满当地选举委员会以种种理由剥夺其参选人大代表资格,入禀法院要求还其选举权,罗湖区法院昨日立案受理。原籍湖北的江山定居深圳9年,在社区领头维权小有名气,去年参选人大曾被拒,一度入禀控告选委会但败诉,此次是二度告官。另一深圳维权人士邹涛因屡受阻挠,已宣布退出参选,而已获候选资格的武汉维权人士焉裕祥上周日(17日)被当地警方拘留,指其违反选举秩序。
    
     ◆指没「房产证」禁选人大
 
  参选深圳罗湖区人大代表的江山与太太夏荣霞,被选委会指没有提交深圳「房产证」而取消参选资格。上周六(16日)他们入禀罗湖区法院,控告该区选举委员会违法。昨日法院立案受理。江山对本报表示,去年他报名参选,当局指他没有证明已放弃原籍参选权,不准他参选,这次又以「没有房产证」为借口,他认为这些借口不但无根据,也完全违背选举法。
    
    ◆罗湖区法院立案受理
    
    江山自言是完全依照选举法报名参选,并依照法定要求提交证明手续,但有关部门以种种理由剥夺其权利,甚至有官员公然指他「为何不回原籍去,非要在这里搞事」。这次他再度控告选委会,目的除寻求公道外,更重要是维护选举法的尊严,不能让那些人无视法律而为所欲为。他坦承,即使法院最终判他胜诉,也已失去选举的机会。
    
    ◆邹涛受阻 放弃参选
    
    深圳另一名曾坚定表示要为基层人民利益参选的维权人士邹涛,由于屡受当局阻挠,已宣布放弃。他透露曾有选举办公室官员指这次人大代表选举名单早已内定,特别是那些被视为「不受欢迎」的候选人,即使有民意支持也肯定不能当选。
    
    此外,较早前获武汉南湖区选委会确认为人大代表候选人的焉裕祥,17日晚被当地公安以「破坏选举秩序」为由扣留问话,次日早上获释。焉裕祥称他当时正在选区向选民派发宣传单张,是当局滥用警权,旨在剥夺异见人士参选权利。
    
    内地今年底进行基层人大换届选举,吸引大批民间独立人士和维权人士参选。由于部分异见者表示要挤进中共体制内开展斗争,引起当局高度警惕,对各地报名参选的异见和维权人士采取打压行动;湖北、四川等省区均传出民间参选者受打压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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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武汉公安投票日前扣押独立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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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博讯2006年9月22日)
    
    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丁小报道:武汉市区级人代的投票工作正陆续展开,各区独立候选人在投票日前,先后被公安以破坏选举为名羁留谈话。选民指责官方此举是为了操控选举。
    
    江岸区蔡家田小区独立候选人汪国强在投票日前一天,星期三下午5 点,被花桥派出所羁押。这位有二级警督荣誉的交通警官,同时也是共产党员,是在派发竞选宣传品时被警察带走,并称他的行为违反治安法,破坏选举。
    
    记者当晚致电花桥派出所,警员承认他在该所,但否认他是"被抓"。
    
    几位支持汪国强的选民及朋友星期三晚上十点多仍在派出所外,要求放人,选民熊先生对本台说:"凭什么抓他,他在散发他的宣传资料,并没有违法,一直扣到现在(还没放)。而且派出所抓他的时机也不对(明天就是投票日)。目的就是不让他证实这个选举结果,那还有什么民主公正呢?"
    
    选举日之前,独立候选人被公安部门找去谈话,是近期武汉基层人大代表选举中一个屡见不鲜的现象。很多得到初步候选人资格的独立候选人,在正式候选人名额未满的情况下被当局不合理的排斥在名单外,即使如此,他们仍可以用自荐候选人身份,让选民通过其他候选人一项投他们的票。因此,当局设法在最后阶段阻止他们自我宣传,同时进行威慑。星期二举行了正式投票的武昌区,两位独立候选人就受都到了这样的干扰。
    
    首义路街的独立候选人萧水祥(音)星本周被公安找了,他和家人感到极度不安。不但停止了竞选,星期二连投票也没有去:" 本身就没什么希望,加上公安局他说我。。我就退出来了,连票都没投,放弃了。公安局觉得我向群众散发资料是一种煽动、破坏。我问他到底是不是不合法他又说不是。就这里搞那里搞,搞到气氛蛮紧张,家里都觉得我在外面瞎搞,肯定会招来麻烦。我后来看见这种情况有点不妥当,就在选举前一天停止了发放传单,本来打算利用选举前一天好好搞一下的(宣传),结果我没有这样做。"
    
    南湖街选区的焉裕祥(音)本周初更被以破坏选举秩序,被带回派出所羁押了十多小时。他表示选举日前被扣,加上官方程序上的非法操作,对他参选有很大影响:"17号警察干预后,18号我放出来休息了一下,他们下午就开始选举了,那我肯定就(形势不一样了),法定时间是19号,他18 号就开始选举了,类似流动票箱的形式。十九号早上五用会场的形式又投一次票,把之前六个票箱加上主会场的票箱七个一起开,分两个地方唱票。"
    
    星期二他还是坚持在票场留了一天,虽然候选人名单上没有焉裕祥(音),还是有选民选了他了他说说"十九号去投票了,我还是在会场留到结束,我得了16票,居第四位(前三位是官定的三个正式候选人)。 选票结果一个是居委会书记,他本身也是指导选举我们第五选区工作组的负责人,一个是武昌区人大现职的财经公委主任,得票率形式上都是超过了半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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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湖州大火民指逾四十人烧死 暴露消防安全监管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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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日消息,浙江湖州市织里镇福音大厦童装辅料总汇火灾,至北京时间19日下午,民间发现的死亡人数是40人( 注:希望之声国际广播电台报道死亡人數是52人)。而湖州市官方电视台报导的死亡人数是14人。造成死亡人数众多的原因是救火不及时,以及福音大厦没有设置安全门。

自由亚洲电台

(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丁小采访报道)浙江湖州市特大火灾发生一周,地方当局拒绝进一步透露案情。附近居民指死亡人数超过四十人,远多于官方公布,原因是该建筑明显违反消防条例,逃生无路。死者家属已得到补偿。以下是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丁小的采访报道。

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五层高批发童装辅料的私人商厦-- 福音大厦,于本月14 日凌晨发生特大火灾。据当地平面媒体及湖州电视新闻报道,死亡人数为14 人,大陆各媒体也都引用该数字。

而据北京正负安全监管局网站18日消息,至15号傍晚,福音大厦的火灾共造成15人死亡,一人下落不明。

附近居民向本台反映死亡人数远比官方报道要多,除了该商厦老板和家人,以及手下雇员,还有租用该商厦一层做宿舍的隔壁制衣厂的十多名工人。一位居民星期四说。

中新网一篇14 号的报道虽然称死者只有14 人,但是文章中也提到,该商厦的老板有手下员工就有三四十人,而火灾中成功逃生者只有两人。

记者星期四致电湖州市消防队确认事故中死亡人数,工作人员表示这件事是内部消息,不便透露。

而官方为何对死亡数字采取保密呢?有居民认为火灾起因于当局疏忽消防检查有关。一位居民告诉记者,这次火灾的福音大厦, 有明显的消防漏洞:"主要消防那块做得不到位,防盗窗做的是死的,打不开,外面还要加铁丝网,根本逃不出来的。(你们都看见的么?)站在外面就可以看到那大厦是这样的。"

火灾至今已一周,记者星期四指电当地公安部门,警员表示事故起因仍在调查。

湖州市织里镇是全国闻名的童装生产基地。一位当地纺织业人士钱先生告诉记者事发后,当地政府部门就改善消防安全不断开会:"最近弄得挺厉害的,成立什么小组呀,对消防那些严格检查。"

据了解,被烧死的工人都在25 岁以下,多来自安徽、四川等贫困地区,赶到当地的家属,被政府安排到各宾馆居住,本周内已经得到了赔偿。该镇一宾馆的前台人员星期四告诉本台:"家属他们已经退了房(多少家属?)不清楚,镇政府一块儿拿的房间。好像拿到赔偿了,所以住在我们这儿的家属都走了。"

一位从事童装生意,并与该福音大厦老板有生意往来的人士告诉记者,烧死的每位员工,家属可得20万元的赔偿:"现在是政府管了大老板和小女儿女婿都烧死了,剩一个大女儿。(为什么会发生这么大火灾,你去过那里没有?)主要东西堆得太多了。(现在员工家属得到了赔偿么?)赔了赔了。好像一个人 20多万。"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丁小的采访报道。

 

【重大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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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美议员及学者认为 美中关系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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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国之音 

  (美国之音记者张佩芝报道)在美国国会众议院星期四的一个听证会上,国会议员和专家学者认为,未来几年,美国和亚洲国家的关系在美国外交政策中将扮演重要角色,其中美国和中国的关系更是至关重要。专家呼吁美国政府一定要制定一个针对亚洲地区的全面系统的策略,以维持未来美国在该地区的领导地位。
        
    *里奇:和中国的关系至关重要*
    
    美国国会众议院国际关系委员会亚太小组星期四举行听证会,邀请专家学者就美国和东北亚国家、东南亚国家、南亚国家的关系发表看法并对美国对这个地区的政策进行评估。

    国际关系委员会亚太小组主席吉姆.里奇(Jim Leach)在听证会表示,虽然美国在中东地区需要处理诸多危机,但是他相信,美国未来几年在亚洲地区将会面临许多严峻挑战,和中国的关系更是至关重要。
    
    里奇说:"在这种情况下,美国和中国的关系将会是21世纪最重要的双边关系,而最重要的地区关系将会是美国、中国、统一的韩国和日本的关系。如果要让这个历史上冲突不断的地区继续保持目前的和平与繁荣,美国继续关注当地事务以及美国领导地位的稳固是十分重要的。"
    
    *弗里德伯格:美中关系决定东北亚及世界稳定*
    
    美国普林斯顿大学政治和国际关系教授、前美国副总统办公室国家安全事务副助理艾伦.弗里德伯格教授在听证会上表示,他相信在未来几十年内,美国和中国的关系好坏与否将不只会决定东北亚、甚至决定全世界的和平稳定。
    
    他说,目前看来,美国和中国的关系中有竞争,也有合作,目前美国对中国采取沟通和交涉的政策,在中期来看,美国希望能鼓励中国成为所谓的"负责任的利害关系者。"
    
    *弗里德伯格:中国对外政策三项原则*
     
    2003年到2005年担任美国副总统切尼办公室国家安全事务副助理的弗里德伯格教授说,中国的对外政策包括三项原则:第一,避免冲突,尤其避免和美国发生冲突。
    
    他认为,中国领导层中仍然有许多人对美国的意图感到怀疑。他们仍然担心美国最终希望改变中国的政府体制并削弱中国的稳定。他说,中国方面相信,如果美中关系恶化将会对中国崛起及发展计划造成严重的影响,因此必须和华盛顿当局保持良好关系。
    
    弗里德伯格教授说,中国的第二个原则是建造一个广泛的国家力量。他说:"这包括经济、科技、军事、外交和软力量。中国目前着重于经济的发展,目的不仅是改善人民生活,同时也要加强国家力量,保护和增进中国在亚洲和亚洲以外地区的利益。"
    
    普林斯顿大学教授弗里德伯格表示,第三,中国希望渐渐扩大在国际舞台上的影响力。他说,中国政府在避免和华盛顿当局直接发生冲突的同时也认识到,他们不希望只寻求国内的发展。美国最近把外交政策焦点转移到中东地区,为中国扩大在其他地区的影响力提供了机遇。
    
    弗里德伯格在听证会上表示,目前还无法评论美国对中国的政策是否是一个成功的政策。他对美国政策制定者建议,美国必须继续强化美国和日本的联盟关系,另外也必须修补和韩国的关系,另外还必须重新建立日本和韩国的关系。他相信,美国应该鼓励亚洲民主国家之间进行范围更广泛的合作。
    
    *波拉克:制定全面有系统的外交政策*
     
    与此同时,美国海军战争学院东亚问题专家波拉克在听证会上对美国政府建议,在美国专注于处理中东危机的同时,必须不忘对亚洲地区,特别是东北亚地区,制定一个全面的、有系统的外交政策,因应近年来该地区发生的巨大变化,以维持美国在这个重要地区的领导地位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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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中国军事崛起与中日关系紧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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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际先驱论坛报/作者:James Kanter)

  一份新的调查显示,中国的军事崛起令日本十分担心,在过去四年,日本民众对中国的负面情绪急剧上升。

    皮尤全球态度调查计划(Pew Global Attitudes Project)的这份调查是在9月21日公布的,发现93%的日本受访者对中国上升中的军事力量持负面观点。俄罗斯和印度的受访者对此持负面观点的分别是76%和63%。
   
    相反,95%的中国人把他们的军事强大看成是好事。该调查还显示相当多的印度人、俄罗斯人、日本人、甚至43%的美国人认为中国会在50年内赶上美国,成为领先的超级大国。
    
    澳大利亚国立大学的战略研究教授怀特(Hugh White)表示,这些调查结果似乎显示了亚洲人正在调整观念,"美国在亚洲的未来主导角色不是稳稳当当的"。
    
    怀特表示"到目前为止,美国在亚洲做的最重要的事就是为日本的安全提供保障,这令日本和中国之间战略竞争的机会减少。但中国从2000年以来经济强大了许多,而美国在911以后军事上看起来变弱,因此亚洲的人们把中美关系的看得越来越平等。"
    
    伦敦查塔姆研究所(Chatham House)的亚洲问题专家鲁(音译,Yiyi Lu)表示,这些发现反应了亚洲政府可能渲染中国的威胁,复兴本国的军事,例如日本,或显示决心解决来自中国的大规模移民,如俄罗斯。
    
    她表示,印度政府可能设法强调中国和巴基斯坦的良好关系及其军事野心,以加强和美国签署核交易的紧迫性。中国并没有得到周边国家的完全信任。同时,中国威胁对某些政治家和政府来说是可以利用的,而这在相当一些人中引起惊慌。
    
    该调查是在4、5月份进行的,特别注重日本和中国的关系,发下他们之间的仇恨根源是三四十年代的冲突,而不是最近的经济竞争。
    
    长期的不信任意味着中国人和日本人把对方看成是竞争对手,是贪婪的,傲慢的。任何一方都不把对方看成是诚实或有雅量的。中国对日本领导人参拜靖国神社的负面情绪特别高。
    
    该报告显示,只有五分之一的中国受访者对日本有好感。同时,日本对中国的负面感受在加深,只有28%的日本受访者对中国持有好感,比2002年的55%低很多。在新的调查中,71%的日本受访者表示他们对中国主席胡锦涛没信心或信心很低。
    
    日本人对朝鲜的看法特别不好,主要由于朝鲜对外封闭以及发展核武器。97%的日本受访者对朝鲜评价不佳。
    
    相反,中国人对朝鲜的态度却要好得多,只有11%的受访者把平壤看作是亚洲稳定的大威胁。
    
    中国受访者认为对中国危险的国家是美国,其次是日本。日本受访者则把朝鲜或中国看成是他们最大的威胁。
  
   
  转载自《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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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泰国政变领导人获得国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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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 发动政变的泰国将军颂提,周五(9月22日)在军方总部正式获泰王普密蓬确认,领导国家管理改革委员会。


【BBC 9月22日报道】发动政变的泰国将军颂提,周五(9月22日)在军方总部正式获泰王普密蓬确认,领导国家管理改革委员会。

颂提身穿白色制服,跟其他军方领导站在泰王的画像前,再由一名军官读出王令,正式确认他领导国家管理改革委员会。颂提之后在泰王像前跪下、鞠躬。

该王令是在两日前发出,但仪式在今早才举行,并由电视全国直播。

泰国国王普密蓬签署御令,任命颂提上将为国家管理改革委员会的主席,并要求所有的政府公务员听从颂提的指挥。

分析人士认为,这意味着管理改革委员会获得了合法地位。

颂提表示,临时政府执政不会超过1年,明年10月泰国将举行大选。他还说将在两个星期之内任命新总理,而在这之前将由他代理行使总理职权。

为了防止他信政府的成员在国外组织流亡政府,颂提还召开了与各国驻泰外交官员的紧急会议。

现在曼谷的局势比较平静,在戒备森严的总理府外围,一些市民甚至在军方的坦克和装甲车旁驻足观看甚至留影,还有政变的支持者为士兵献上了鲜花。

 

【热点追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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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美确认中共强摘死囚器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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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22日讯】

(大纪元记者张羽良综合报导)美国国会及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当地时间20日公布"2006年中国人权报告"中,明确指出中共确实有摘取死刑犯器官移植的事情,而且其流程不符合世界卫生组织的国际规范。中国委员会发表这份报告时,与会学者曾表示,美国国会与行政部门应持续敦促中共改善其人权与法治,尤其应发展一个公平且独立的司法体系。
 
中共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去年7月公开宣称,中共用于移植的人体器官多数来自死刑犯,而今年更有来自海外医学与法律专家的报告,谴责中共继续在死刑犯未同意的情况下摘取其器官。

这份报告提到,中共虽然将死刑犯器官摘取合法化,但其作业与流程并未依照国际规范,所谓的死刑犯捐赠器官,仍可能在不当压力、影响或资讯不足的情况下进行,这都违反国际准则。

对于死刑犯人数,与会的东华基金会执行主任肯恩表示,中共没有透明可靠的资料,但依据中共一个县份一年执行死刑的人数来推算,全国一年处决的死刑犯在1万至2万之间。另一位学者孔杰荣说,台湾、日本、南韩同属儒家与佛教文化圈,这些国家的法治基础与经验相当可观,中共应学习借镜。


◆中共人权连续两年倒退

"2006年中国人权报告"也指出过去一年,中共人权状况再度出现倒退。委员会说,中共人权连续两年倒退,使委员会必须重新评估中共当局在短期内是否有继续改善人权的决心。

美国国会于2000年决议观察中共人权状况及法治发展,并每年向国会提交一份中共人权报告和建议。中国委员会主席、资深共和党参议员查克.哈格尔(Chuck Hagel)在听证会上表示,中共人权在2004年难得获得有限度的改善,但2005年却出现倒退,2006年这些倒退继续存在,而且还加强控制。

报告指出,中共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由,对他们认为可能对政府合法性造成威胁的个人或团体,进行恫吓或骚扰。政府对异见人士和非政府核准的宗教进行打压。中共也对法院和法官施加了许多新限制,使司法部门的独立性更进一步受到削弱。

报告同时指出,过去一年,中共继续使用各种可能途径,包括公布新法规,控制互联网,箝制政治和宗教自由,逮捕关押记者和作家,严格管制中国人民取得独立新闻与资讯的管道。◇(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网址: http://www.epochtimes.com/gb/6/9/22/n146249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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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中国非法器官移植的八大嫌疑/曹长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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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曹长青

  器官(捐献)移植,不仅挽救了无数人的生命,更标志着医学的进步,以及人道主义精神的高扬。但在中国,近年发展迅速的器官移植,却受到西方媒体的质疑:《纽约时报》、《时代》周刊、《华盛顿时报》、《NewsMax》杂志,德国《明镜周刊》等都陆续报导,怀疑中国的器官移植可能有黑幕。
    
   虽然中国官方对此否认,但各种迹象显示,中国可能存在严重的非法器官移植问题,起码在八点上有令人质疑之处:
    
    第一,用什么堆起的"器官移植大国"?
    
    按照北京官方说法,中国已是"器官移植大国",移植量仅次于美国,居全球第二。中国"器官移植学会"主任陈实今年六月在新闻发布会上说,仅2005年,中国的器官移植就已达一万二千例。而在六年前,器官移植量年仅一百多例。
    
    天津的"东方器官移植中心"(从这个宏大的名字就可看出其规模和气派),建造了五百多张床位的大楼。中国不仅主要省市都有做器官移植的医院,还有什么武警医院,解放军医院,劳改医院等等,简直多如牛毛,甚至有乡镇医院也做,按中国媒体的说法,是"遍地开花"。
    
    虽然中国近年经济发展,医学也在突飞猛进,但器官是从人身上获得的,不像其它东西能批量生产,不存在"突飞猛进"。据《南方都市报》2005年12月引述的中国器官移植学会主任陈实在广州会议上的讲话:"中国目前的活体肾移植的比例还不到1%,而且全部来源于亲属之间的捐赠,非亲属之间的捐肾活体肾移植手术几乎等于零。"十三亿人口的中国,"只有17宗脑死亡捐献"(数字指单年还是全部,陈实没有明确)。
    
    中国人对捐献器官的态度一向比较保守,是人所共知的,但为什么中国过去六年来,器官移植的数量能猛增几十倍,这些器官是从哪里来的呢?
    
    第二,为何外国人到中国开"尸体工厂"?
    
    不仅器官移植在中国猛增,而且近年外国人还到中国开设"尸体工厂",现已发展到十多家。所谓"尸体工厂",就是把人体器官做成标本,到各地展览谋利。《纽约时报》说,世界最大的"尸体工厂"是德国人哈根斯在中国大连开设的,有二百多员工,每年把几十具尸体,分解成几百个器官,然后拿到世界各地展览。不久前在美国展出,门票收入达千万美元。《纽约时报》说,这位德国医生的尸体工厂生意,收入已逾两亿美元。
    
    在美国展出的"尸体工厂"标本,不仅有各种器官,还有一个八个月大的真体胎儿,以及肚子被切开的生母人体。很多美国人在留言簿上愤怒谴责展出被剖腹的母亲和大月胎儿。
    
    哈根斯的手下人说,他们工厂的尸体都是无人认领的。怎么一个德国人能在中国得到这么多"无人认领"的尸体?德国《明镜周刊》说,这些尸体和死胎,许多是中国公安提供的。今年六月,在大连附近的丹东一户农家后院就发现十具尸体,当局说,这些尸体被一家外资工厂非法使用。《纽约时报》说,"在中国,要想查出谁在做人体生意,尸体从哪来的,不是容易的事。"
    
    第三,"器官买卖"为何在中国兴隆?
    
    美国的器官移植量世界第一,但主要靠民众捐献。据美国鼓励捐赠器官网站上的数字,美国每年约有一万人捐器官,其中2002和2003这两年就有26,090人捐赠。另有报导说,30%的美国人,约八千四百万人,已签了死后捐器官的文件。而且很多捐赠来自亲属之间。例如美国篮球明星、迈阿密热浪队主力之一的莫宁,几年前被诊断需要换肾,最后是他在纽约做保安工作、同样膀大腰圆的侄子,捐献了一个肾。莫宁的手术不仅成功,术后还能回队打球,使热浪队今年首次拿到NBA冠军。
    
    据中国肾移植专家管德林教授引用的数据,美国的一万例肾器官移植中,六千多是亲属捐献。但在中国,根据明尼苏达大学医学博士阿利森(Kirk Allison)最近的报告,来自亲属的器官捐赠不到百分之一。但仅去年,中国的肾脏移植手术就多达五千例。那么这"亲属捐赠"之外的99%的肾脏是从哪里来的呢?
    
    中国器官移植医院的网站说,最快一周,最慢不超一个月,就可得到需要的肾脏。南韩、日本、马来西亚,甚至欧美、中东的患者,都蜂涌到中国,因为在他们本国的等待期多是数年。西方医学专家推断,中国一定有一个庞大的肾脏提供群体,否则无法解释,为什么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就找到需要的肾脏。
    
    这个"庞大的群体"在哪里?《北京青年报》(记者李天际)今年四月的报导揭示,中国存在一个半公开的庞大器官买卖市场。该报记者在北京朝阳医院门诊楼的五个厕所里看到密密麻麻的写着血型和联系电话的捐肾广告,经联系发现,他们都是明捐暗卖,一颗肾脏要价20万元,并说"这是市价"。
    
    中国《民法》和《刑法》都没有禁止人体器官买卖的规定,这也可能是器官市场兴旺的原因之一。虽然中国当局最近颁布的器官移植管理条例第27条规定"人体器官不得买卖",但不少中国人向钱看(以肾换钱),医院又想从中谋利,需要肾脏的患者又很多,而中国当局的执法能力(和愿望之低)又是众所周知,因此尽管有了法律条文,中国的器官买卖也很可能只是走向更隐蔽进行,却根本不会消失。
    
    第四,死刑犯真的"愿捐"器官吗?
    
    人有两个肾,可捐(卖)一个,但心和肝都只有一个,只能从死者身上获得。中国文化比较讲究全尸,愿意死后捐出器官的人很少。深受中国文化影响的日本南韩也同样。日本器官移植中心几年前曾对七千万日本人进行器官募捐,结果只有七个脑死亡的人愿捐器官。即使在西方文化的澳大利亚,2003年也只有179人捐赠器官。
    
    那么中国每年几千例的移植心肝肺(包括眼角膜等)都是从哪儿来的呢?中国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2005年在马尼拉国际会议上说,中国绝大多数的移植器官来自志愿捐赠的死刑犯。这里且不说是不是真有那么多死刑犯愿捐器官,仅一个"志愿捐赠"的说法就令人质疑。在中国那种没有新闻自由和司法独立的制度下,不要说被判处死刑的人,一般犯人的权利都无法得到保障。获得所谓"同意捐赠"的"签名",对中国的监狱来说,实在不是难事。因为狱方几乎有绝对的权力,他们对死刑犯,想怎么样,就能怎么样。有的死刑犯被处决后才通知其家人,那些没权没势的家属们哭诉都无门。
    
    最近中国卫生部还决定,只要脑死亡,就可摘取器官;而以前是必须心脏停跳,呼吸终止。虽然脑死亡标准美日等国早已采用,但在中国一切向钱看的环境,这种"脑死亡"说很可能为非法器官摘取提供"模糊空间":鉴定者和器官移植医院合伙作弊,把仍有呼吸心跳的活人宣布"脑死亡",然后摘取其器官。
    
    中国非法器官摘取的另一个"模糊空间"是:按照中国现行的法律,"无人收敛"的尸体,可摘取其器官。但在中国那种严密的户口、身份证制度下,怎么可能有很多"无人收敛"的人?哪里的公安机构抓到人,都会先查清其身份。既然活着的时候有身份,死了怎么就会"无人认领"?这种"无人收敛"的规定,也为非法摘取器官提供了方便之门。例如警方在枪决犯人时有意不通知其家属,那么这具尸体就可作为"无人收敛"而被摘取器官;火化之后,家属可能才收到一纸枪决通知。
    
    在西方国家,对器官摘取有严格的规定。例如美国1984年就通过了联邦器官移植法,后来又制定了《器官捐赠联邦条例》,各州也制定了相应法律。在民主的台湾,对器官摘取也有严格的法律,其中特别规定:不可摘取"死者身分不明"的器官;就是从根本上杜绝可能的非法摘取。
    
    第五,为什么法轮功学员"失踪"?
    
    退一步说,即使中国真有很多死刑犯"愿捐"器官,但根据大赦国际的数字,在过去五年,中国每年处决的犯人约二、三千人,去年是1770人;可是据中国《新京报》引述的数字,2004年肝脏移植就超过二千例。绝不可能每个死刑犯都捐了自己的器官。陈实在上述的广州会议上还说,目前中国无偿捐出的器官总共有63个。那么在如此少的"捐献"和有限的死刑犯器官之外,中国每年几千例的肝脏心脏移植器官,都是从什么地方获得的?
    
    中国从1999年开始,器官移植数量火箭般增长,从当年的一百多例,去年增至一万多例,增幅百倍。而中共当局迫害法轮功,正好也是从该年大规模开始。因而有人怀疑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的器官可能被非法摘取。
    
    尽管这种说法尚有待进一步证实,但一个不可忽视的现象是,的确有法轮功学员在中国"失踪"。今年六四时,我到亚特兰大演讲,遇到当地的中国留学生黄万青博士,他显得郁郁寡欢。他的弟弟黄雄,因为练法轮功三年前在上海"失踪",至今下落不明。该州的美国议员通过驻北京使馆向中方查询,都无结果。
    
    英国《卫报》报导说,在大连的"尸体工厂"附近,就有劳改营,关押着政治犯和刑事犯,也包括法轮功学员。是否有包括法轮功练习者在内的犯人被非法摘取了器官,至今还是一个谜。但在当今中国道德沦丧、一切向钱看的环境,不应排除劳教所和器官移植医院等为了经济利益而合伙移植器官谋利的可能。
    
    第六,公安警察医院从哪儿拿到的"器官"?
    
    当今中国,有点规模的医院都想做器官移植,因为利润大,赚钱快。包括很多武警和监狱医院也在从事这种行业,像"武警总医院器官移植中心","解放军第三零九医院器官移植中心","山东省劳改医院","长春武警医院"等等。这种部门进行"器官移植",很可能为器官生意提供了便利条件,因为公安、武警、监狱等机构,都有关押、左右犯人的权力,而且权力相当大。现在中国的监狱、劳教所等,几乎都开办工厂,以获经济效益。如果那些管教们、狱警们,动了摘取犯人器官,以最快速度赚钱之心,外界又能知道多少?
    
    在美国日本韩国等,寻求一个脑死亡者的器官,被形容像摘取天上的星星一样难,需等待十年以上。但在天津的"东方器官移植中心",据《长春日报》属下周刊报导,仅去年底的最后两个星期,就做了53例肝移植。那么这些肝脏都是从哪里来的呢?
    
    我在以前谈中国精神病鉴定问题的文章曾提到,中国公安部门开设"精神病院"是制度性错误,因为鉴定精神病的医生本身又是公安干部,这就为把政治异议人士"鉴定"成"精神病"提供了人为的便利条件。现在中国的公安、武警、监狱等医院进行"器官移植",也存在为非法器官移植提供制度性便利的问题。中国器官移植网站说,对澳大利亚人的一次心脏移植手术,要12万美元(是澳国价格的一半)。如果器官是从犯人身上获得,那简直是一本万利。
    
    第七,器官移植市场失序的背后是什么?
    
    由于器官移植利润大,不少中国医疗部门为"经济效益"而争相做器官移植。连中国卫生部的报告也承认:有时一个地区做器官移植手术的医院多达五、六家,出现争抢供体器官和病人的混乱状况。很多医学专家认为,现在中国开展肝、肾、心等器官移植的医院不是太少了,而是太多了。
    
    器官移植不仅赚钱,还可使医院升等,成为"三甲医院"(三级甲等)。一家医院完成五例以上器官移植这个"硬指标"才能通过三甲医院考核。中国媒体报导说,有的医院自己没有能力,特意请来外面医生做器官移植手术,以提升本院等级。中国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在前年的全国会议上就承认:中国的"器官移植市场处于无序的竞争状态"。新华社报导也说,"器官移植的买卖化倾向,却让中国的器官移植发展'喜忧参半'。"
    
    连中共全国人大副委员长、北京大学医学部主任韩启德今年三月访美在耶鲁大学演讲时也说,现在中国的医院都在"向钱看","白衣天使"成了"白狼"。当应该救人的医生成了"狼",看重的是钞票,又遇到可赚大钱的器官移植,如果没有制度化的严格限制和媒体监督,可想而知会发生什么。
    
    第八,"治病救人"的概念怎么确定?
    
    金钱、利润,可能是中国各类医院争相做器官移植的主要动力。但面对"器官买卖",以及非法摘取器官,难道中国的医生都丧失了基本道德,没有了人的感觉?可能也不尽然。这里的关键性因素是,中国的长期无神论教育,以及缺乏宗教信仰的文化背景,导致中国医生对人体(器官)的神圣性,人的尊严和权利等,都缺乏应有的认识。有报导说,一位原从事器官移植、现居加拿大的华裔医生就认为,在死刑犯后脑打一枪,马上就取器官并无不妥。他的看法可能反映很多中国医生的道德观,那就是死囚反正要死的,而器官越早摘取,越有利于救另一个生命。这样就在道德上可以自我解释和安慰了。而在美国,是否"脑死亡"不仅有严格定义,并必须通过脑电图确诊,而做器官移植的医生不被允许参与确诊。
    
    几年前,波士顿有个美国诗人留下遗嘱,要后人把他的皮剥下做诗集的封面,结果被美国法院裁决为"违反人道"而遭禁止。虽然他是自愿,又是自己的器官,但美国法官的原则是,人的器官体现人的同类性,具有共同的神圣性,不可亵渎和滥用。
    
    而让中国的医生和一般民众,普遍拥有这种道德观,这样的人类尊严意识,可能还有很长的路。器官移植本来是为了"救人",但当器官成了"商品",移植为了"赚钱",结果可能适得其反,成了"治病'害'人",这是中国迅速发展的器官移植业的巨大阴影。

    
    (原载《争鸣》2006年9月号) (博讯 boxun.com)


【众议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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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中国需要非毛时代/亚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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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亚衣

◆中国当代史的重大缺憾

八年前,我在采访刚刚来到美国的中国持不同政见者魏京生的时候,与他讨论过中国是否缺少一个类似前苏联的非斯大林时期的"非毛时期",以及邓小平为什么不愿意彻底否定毛泽东的原因及其后果(见《流亡者访谈录》,157-158页,香港夏菲尔出版有限公司2005年出版)。最近,北京陈小雅女士在她的新作中重提这段对话,不禁再次触动了我关于这个问题的思考,启发我写下这篇文章。我认为中国需要一个非毛时代,而实际上恰恰又缺少这样一个时代。

"非毛时代"的提法是从"非斯大林时代"自然地引伸过来的。在世界现代史上,苏联共产党领导下的苏联与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有许多相同,斯大林和毛泽东也有不少类似。中国的知识界和老百姓多年来喜欢将中国和苏联作类比,所谓"苏联的今天就是中国的明天"的??法在中国大地上流行了多年。后来中苏两国一个成了土豆加牛肉的"修正主义",一个自称"志壮坚信马列",于是关于苏中两国不一样的说法就多了起来。其实从历史文化传统或者地理资源看,两个国家大不一样,我曾经与友人开玩笑说,两个国家的??色不一样,味道不一样。论??色,一个是绿森林,一个是黄土地;论味道,一个是彼得堡的埃尔米塔什宫,一个是北京的故宫──从中可以嗅出两个国家真正的不同。就当代史而言,中国与苏联的一个最大差异就是,苏联有过一个比较完整的非斯大林时代或者时期,而中国没有非毛时代。这种差异非同小可,影响极其强大,一直延续到现在:俄罗斯或前苏联诸国已经在政治、经济体制上基本完成了向现代民主国家的转型,而中国则还在非民主政体中打转转。缺少非毛时代,是中华民族在历史发育上的不完全,是一个重大缺憾。


◆中国共产党需要赫鲁晓夫式的人物

苏联的非斯大林运动是由苏共党内杰出的修正主义改革家赫鲁晓夫发动并推进的,这是他不可磨灭的历史贡献。1953年5月,苏共中总书记、苏联部长会议主席斯大林逝世。3年不到,1956年2月14日至25日在莫斯科召开了苏共第20次党代表大会。包括中共在内的55个国家的共??党和工人党的代表团参加了大会。大会就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两大体系的和平共处、现代防止战争的可能性以及不同国家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形式等理论问题提出了全所未有的新的讨论。时任苏共中央第一书记的赫鲁晓夫在会议的最后一天夜间做了《关于个人崇拜及其后果》的秘密报告,全面批判斯大林的"个人崇拜"及其罪行。在赫鲁晓夫的领导下,一场非斯大林运动在苏联展开,大规模政治镇压被停止,绝大多数政治犯被释放,政治气候空前宽松,文学理论界全面解冻,斯大林的遗体从列宁墓中移出火化,骨灰埋在克里姆林宫墙下。在苏联东欧各地,斯大林的巨型雕像被纷纷推倒,非斯大林运动波及到除中国以外的几乎整个"社会主义阵营"。后来披露的材料表明,当时中共代表团团长朱德会后到其他国家访问,代表团成员邓小平把赫鲁晓夫秘密报告的速记稿带回北京。毛泽东读后大为震惊,这个自认为是中国的斯大林的东方独裁者对赫鲁晓夫十分反感,多次批评赫鲁晓夫"一棍子打死斯大林",认为斯大林是一把不能丢弃的"刀子"。提出"个人崇拜有两种",主张对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和"斯大林正确的东西""必须崇拜,永远崇拜",为自己的独裁辩护。自此以后,警惕"赫鲁晓夫"式的阴谋家和野心家也就成了毛泽东的主要政治顾虑,最后演进为文化革命的头等大事。

在经历了勃列日涅夫、安德洛波夫(契尔年科)时代之后,苏联新领导人戈巴乔夫在国际上结束冷战时代,造成东西方和解,在国内修改宪法,取消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实现了和平演变。眼看苏联的演变,向往民主制度的中国知识分子和老百姓常常感叹中国的戈尔巴乔夫何时可以出现,一旦有新领导人上台,总要将此人与戈尔巴乔夫作一番比较。这种想法很自然。但是我觉得,人们首先应当考虑的是中国的赫鲁晓夫何在。如果说戈尔巴乔夫是苏联和平演变的完成者,那么赫鲁晓夫就是这个和平演变过程的开创者。从历史的进程来看,中国的赫鲁晓夫比中国的戈尔巴乔夫更为重要,或者说,中国需要赫鲁晓夫比需要戈尔巴乔夫更加迫切。

许多人还记得60年代中苏大论战的一些主要题目。在对修正主义的批判中,赫鲁晓夫的"三和两全"是主要的批判对象。而从现时代的眼光看,不同社会制度国家之间的"和平共处",强调不使用暴力革命而进入更好的社会阶段的"和平过渡",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体系之间取代军备竞赛和核战争危机的"和平竞赛",都是比较高明的"新思维"。至于不搞阶级斗争而以发展经济为中心的"全民党"(赫鲁晓夫当年还将苏共分为"工业党"和"农业党",尝试对苏联的经济特别是农业进行改革)和"全民国家",实在都是极其重大的政治改革措施。赫鲁晓夫时代大量裁军,削减党内官僚的特权,提高普通民??生活水平。虽然赫鲁晓夫在冷战期间主持了美苏核对抗,还是第二次柏林危机赫古巴导弹危机等的主要当事者,但是他竭力主张东西方缓和,避免世界大战,为此多次访问美国等西方国家。赫鲁晓夫反对毛泽东的大跃进和人民公社政策,在对核武器与核战争的认识上,与毛泽东也大相径庭。

回顾中共党内,毛泽东一直在警惕的"中国的赫鲁晓夫"从未出现。文化革命中被毛泽东炮打的号称"中国党内最大的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 刘少奇并不是"中国的赫鲁晓夫",毛泽东强加在他头上这顶帽子实在冤枉,刘少奇与作为共产党改革家的赫鲁晓夫相距何止10万8千里!

莫斯科郊外新少女公墓,在长眠有大批俄罗斯及前苏联作家、艺术家、科学家和其他社会活动家的墓群中,矗立着一座黑白相间大理石堆砌的墓碑,下面静卧着没有葬在红场的赫鲁晓夫,其头像嵌刻在石碑上方,他的表情好像还在与谁争辩。墓碑设计者曾被赫鲁晓夫批评过,不知道雕塑家是否有意用这巨大的两色反差来印证地下的这位政治家功过复杂的一生。


◆邓小平的历史过失是没有推动非毛时代

平心而论,在中共历史上曾经有过两次批毛的机会,有可能发展成为一个崭新的非毛时代。

一次是林彪制定《571工程纪要》和着手相关的反毛自卫行动的时候。在"纪要"这个文件中已经包含了对毛泽东最早的又是极其深刻的批判,例如中国农民"缺吃少穿"论,知识青年上山下乡是"变相劳改"论,"国富民穷"论等。《571工程纪要》明确指出了中国的社会主义"实质是社会法西斯主义",毛泽东统治者"把中国的国家机器变成一种互相残杀,互相倾轧的绞肉机","把党和国家政治变成封建专制独裁式的家长制生活",称毛泽东"是一个执秦始皇之法的中国历史上最大的封建暴君"。要知道这可是写于上世界70年代初期的文字。这是在中共当政以后,对它的暴政的第一次系统的批判。正因为如此,中国民运的一些早期参与者承认中国民间民主运动与《571工程纪要》有一种承续关系(见《流亡者访谈录》128-129页)。本文无意涉及对林彪案件的评论,只是说,如果林彪在与毛泽东的争斗中成功,由毛泽东制定的接班人来主持批判毛泽东,在中国当代史上会是何等辉煌!当然,历史的虚拟式没有任何现实意义,只有思维操作上的快感而已。

还有一次机会在邓小平手中。粉碎江青、王洪文、张春桥、姚文元"四人帮",对毛泽东的个人崇拜是一个重大冲击。1978年12月召开的中共11届3中全会前后,邓小平在逐渐进入中共最高领导层期间,发表"解放思想"的讲话,推动拨乱反正,反对"两个凡是" (即"凡是毛主席作出的决策,我们都坚决维护,凡是毛主席的指示,我们都始终不渝地遵循")方针,支持开展真理标准问题讨论,提出尽快把全党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停止使用"以阶级斗争为纲"和"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口号,决定"少宣传个人",通过《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根本否定"文化大革命"。尽管1979年3月30日邓小平在理论务虚会上提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1980年7月30日中共中央还是发出《关于坚持"少宣传个人"的几个问题的指示》,称除非中央有专门决定,一律不得新建关于老一代革命家个人的纪念堂、纪念馆等建筑;特别提出"毛主席像、语录和诗词在公共场所过去挂得太多,今后要逐步减少到必要限度"。此后全国各地采取行动,拆除许多毛主席塑像和语录牌。这些举动,似乎表示中国已经到达"非毛化"的边缘。

如果在这种历史条件下邓小平有所动作促成中国的非毛时代到来,对他来说是一个成功率高的政治选择。从中??共产党的结构和历史进程来看,邓小平可以??是中国非毛时代主要推进者的最佳人选。在历史上,他没有像刘少奇那样充当过毛泽东早期个人崇拜的主要吹鼓手;在个人性格上,他也没有像周恩来那样长期在毛的身边夹紧尾巴做顺臣。毛泽东曾经评论过邓小平"绵里藏针","钢铁公司",批评他搞"独立王国",在毛面前装聋作哑。以至于毛在发动文革时候将邓作为第二号打击对象。在毛、刘、周、朱、陈、邓这张中共最高层图中,唯一可以和毛过上几招的,唯邓而已。尤其是在毛死之后,尽管写过"永不翻案"的保证,但是凭藉着在1976年中国政治事变之后在国内、党内的威望,凭藉着当年讨伐"四人帮",否定"十年浩劫"之后的巨大民意支持,邓小平只要如实地将毛泽东与江青等人在文化革命中的共谋证据一点一点释放出来,完全可以顺利成章或顺水推舟地发动一个非毛运动而不必担当太大的政治风险。邓小平领导的中国非毛时代的社会动荡程度不会超过前苏联的非斯大林时代,非毛的中国时代不会出现共产党领导者担心的动乱。

可惜的是邓小平错失了这个机会。1980年8月在接见意大利女记者法拉奇的时候邓小平急于表白:"中国不会对毛泽东全面否定";"我们不会像赫鲁晓夫对待斯大林那样对待毛主席。"其实,像赫鲁晓夫对待斯大林那样对待毛主席有何不可?中国共??党历史上并非未曾严厉地批判过自己的最高领导人,大的路线斗争据??就有10次之多。继刘少奇、林彪、"四人帮"之后,将毛泽东放上批判台,中国共??党和中国人民都可以接受。邓小平却没有这样做。在那风高月黑之夜,我们的邓大人是否曾经为批毛大事而彻夜不眠?邓小平可以彻底否定文化大革命而不愿意否定反右斗争,在55万个右派分子中留下5个以证明反右的正确──原因在于他是反右斗争的主持者,这是私心。那么,他为什么不愿意批毛?是缺乏信心还是为了私利?这个私心,是一己之私,家族之私,还是一党之私?看来只能留待历史学家们去研究了。

人们评论邓小平的历史功过的时候,常常说邓的历史罪过主要是天安门六四大屠杀。这种判断大致不错。不过我认为,若要整体评论邓小平,他的最大的历史过失应当是没有在中国适时地推动一个本应当由他推动的非毛泽东时代。


◆批判毛泽东是中共政治改革的重要途径

邓小平的历史过失实际上也是中国共产党的过失。前面说过,从中华民族的整体思想发育来说,非毛时代是一个必须经历不可跳过的阶段。从中国现实的政治态势来看,中国当代非毛运动的最好发动者、领导者还是执政的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共产党内新一代具有现代民主科学思想以及宗教哲学理念的知识者。这件事情由共产党主导要比别的政治力量主导来得好。中国共产党如果真要独善其身,还想在中国政治舞台上扮演一个积极的角色,就必须完成批毛的历史使命。而且在现时代,也只有中国共产党才有足够的政治资源作这件事。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非毛时代也可能是最小引起社会动荡的历史阶段。

中国共产党发动的全党及全民大批判的最后一个高潮是对"四人帮"即"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批判。在这个批判中,中国共??党领导层过分地利用了中国人民在10年中积累的愤懑和民气,不适当地把本来属于毛泽东的错误或者罪行(发动文化大革命及在文革期间的种种重大决策),强加到林彪、江青、王洪文、张春桥、姚文元身上。把"四人帮"作为毛泽东路线的执行者的地位放大到上升到决策者的地位;把王张江姚协助毛泽东推进文化大革命制造大浩劫的真实图景??改为一幅"四人帮"背着毛泽东结党营私反对毛泽东的离奇漫画。这是一场民意大欺诈。上世纪70-80年代在中国共??党开明派领导人胡耀邦、赵紫阳领导下,平反了党内外大批冤假错案;可是在处理林彪、四人帮案件中,又制造了新的群体性冤假错案。所以,彻底进行非毛化的补课,是弥补中国共??党以往的历史过错,偿还政治债务的好机会。这是今天中国共??党必须严肃思考的问题,也是当代中国知识分子和全体公民应当严肃思考的问题。没有一个平稳进行的非毛时代,中国当代史上的大公案就不能得到公正处置,中国社会面临的许多关于现代化、民主化的重大理论现实问题也就无法解决。中国历史上曾经轰轰烈烈一时的思想解放和拨乱反正因此成了夹生饭。实际上,当代中国在政治经济改革中存在的许多问题都与缺少一个非毛时代有关。比如废除个人迷信和职务永久制(终身制)及一言堂的家长制;比如建立法治和推动民主选举(毛泽东历来不喜欢法律,反对选举制度);比如经济改革中保护私有财??权问题(毛泽东历来喜欢一大二公);再如阶级斗争,革命无罪,造反有理。从赞扬湖南农民运动无赖们随意到小姐、少奶奶牙床上翻滚到包庇中共大小干部利用职权侵犯女性的普遍通奸行为,也与毛泽东的私生活历来腐化有关。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中国共产党从对毛泽东的大批判入手进行社会政治和文化风尚的改革,不失为一个捷径,遇到的阻力也会比解决1989年天安门事件小。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者们,你们让亿万老百姓傻乎乎地跳了那么久的忠字舞,唱了那么多"东方红"、"靠舵手",背诵了那么多的语录条条,难道就不能让他们有那么一段日子无忧无虑自由自在指手划脚地评说评说毛泽东的真假功过而不必担心受到迫害吗?


◆非毛时代是对毛泽东的全民批判

说中国缺少一个非毛时代,并不是说在中国大地上,在中国民众中没有非毛行为和现象。李锐关于庐山会议的记叙,李志绥医生关于毛泽东个人生活的回忆,张戎对毛泽东罪恶行为的发掘,都包含有对毛泽东的深刻批判。至于几十年来在监狱中受迫害的有名的和无名的反毛英烈,更是一支可观的先驱队伍。本文所说的非毛时代,不是著作者或者活动家的个人行为,而是一个时代,是一个民族整体的大规模的行动。

中国的非毛时代不是当年的口诛笔伐,不是打到,砸烂,火烧,而是选择,扬弃,异化,疏离,淘汰,还原,返真,修正,是一个真实理性的、实践的批判。主政者有步骤地公布材料,开放档案,人们享有充分的言论自由和占有信息资料的权利。在出版、结社自由的环境中发表文章,展开争论。人们抨击暴政,申讨邪恶,褒扬善良,忏悔卑劣。那是一个生动活泼的时代,各种花朵,不论是否芬芳都可以盛开。这是一个全体民??心灵大震撼的时代,是中华民族精神的真正提升。只有经历了这样一个阶段,中华民族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才是一个发育完善的民族和国家。

中国要完成非毛时代并不很困难。相比之下,对毛泽东在理论上的批判要比对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甚至对斯大林的批判还要简单。《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的中文版出了50卷,《列宁全集》有60卷,《斯大林全集》13卷,《毛泽东选集》才5卷,加上文稿不过10多卷。号称"毛泽东思想",其实没有什么思想。毛泽东最喜欢的书不是马克思主义的,而在马克思主义系列的著作中,毛泽东读得最多的只是列宁的《共产主义运动中的左派幼稚病》以及《国家与革命》两本,还有斯大林的《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作为毛泽东文明基础的主要是中国古代文化中的权术谋略,从《资治通□》到《水浒》、《红楼梦》。他在中国古典诗词上的造诣还需要专家来研究,小雅女士提到的毛在上世纪40年代令那些风雅文人倾倒的"沁园春岁楚赤沪□@者群究竟是谁,记得已经有人提出和讨论过这个问题。至于无聊文人多次提出"毛泽东诗词性解"的课题,是否值得研究也可以考虑。

毛泽东不懂艺术,不爱音乐,怀疑科学技术,鄙视知识分子,喜欢玩弄女性。他是如何成为亿万人民心中的红太阳的?狂妄人物的自卑心理一旦发作可以惊天动地,他是如何使得那么多位高权重的共产党官僚和学富五车的知识分子发抖的?在今天海内外中国人的暴发户中,可以看到多少毛泽东的影子?一些人举手投足之间,甚至说话的口气,写作行文的方式,为什么与毛泽东如此想似?

经历了非斯大林时代的前苏联和今日俄罗斯国土上,仍然存在着普通民众、知识者和军人对斯大林的怀念,尤其是对他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和卫国战争中功勋的怀念,对他建立强大的足以与西方世界抗衡的苏联大国的怀念。但是就整个民族而言,对共产党一代统治者罪恶清算的历史任务已经完成,不可逆转。中国同样需要这种理性和情感双重的结果,而不是让毛泽东神像在出租车中晃荡。让我们举起双手,欢迎中国非毛时代的来临。多少年后,毛泽东不再是在天安门城楼及纪念堂游荡的幽灵,而是在历史博物馆中占有一席之地;毛的经历与他的主义,依然会成为大学历史系、政治系的专业,成为教授们主讲的课程,成为学子们学位论文的题目。静静地躺在墓地里的毛泽东,也许可以自由地接受某些依然崇敬他的人们的鲜花。


(原载《北京之春》2006年10月号) (9/21/2006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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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中国国家暴力开始升级/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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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丹 發表時間:2006.09.21

各位听众你们好,我是王丹,今年8月14日,中国民间组织泛蓝联盟地区人大的候选人孙不二先生在拒绝安全部门要求后遭遇暴力袭击。最近,据民间维权人士赵昕发布的消息,当中国公民郭飞雄试图进京办理私人事务并去旁听陈光城案件时,中国警察采取流氓和暴力手段阻止。一系列的动作表明,中国政府操纵的国家暴力行为已经开始升级。这也表明,中国政府正在黑社会化,中国政府滥用暴力正在成为中国公民安全的最大威胁,成为中国社会暴力崇拜的最大根源,并且成为中国和平实现社会和政治进步的最大障碍。

显然,中国政府企图以黑道方式压制不同政见的表达和实践,这一动向表明,中国政府自己也意识到自己已经丧失了合法性;无法靠道理和道义得到人民的拥护和服从,也无法使用国家正规法治程序阻止异议运动的发展。但是,中国政府使用黑道方式并不能真正解决中国的问题;相反,只会激起更大仇恨,并导致暴力反抗,最终不能逃脱覆没的命运。这是中外政治史反复证明的政治规律。中国政府如此滥用暴力和采取下流手段对付和平表达政见的公民,也使得中国未来的政治前途更凶险。由于片面改革发展导致的腐败,暴政,社会不公,道德堕落和经济不安全不会在流氓暴力维持的稳定中得到解决,而只会越演越烈,如此滥用流氓暴力只能扼杀和平理性的公民精神,逼迫坚持维持正义和追求美好社会的公民采取更激烈的方式解决问题。今天,中国社会秩序混乱,暴力崇拜泛滥,就是中国政府黑道化的直接结果。在所有伤害公民的安全的暴力来源中,因为没有制衡,政府是最大的违法暴力来源。而且,由于腐败,政府不能有效地消除其他暴力势力,甚至助纣为虐。无论中共高层核心如何自我期许,中国正在急剧恶化的各种问题和中国政府在制止公民依法理性和平解决问题时滥用的流氓暴力手段表明,和谐社会的诺言正在变为一场闹剧。如果胡温不能制止流氓执政和暴力执法,那么和谐社会不是拙劣的骗局也是自恋的呓语。

中国今天政府黑社会日益严重,无法阻止,主要是由于中国的政治制度造成的。中国共产党要维持一党专政,就需要镇压和控制所有的反对势力。因为这些力量的存在威胁到他们的政治安全。在野蛮公开的镇压可能导致强烈的国际国内谴责的情况下,中国政府只能依靠或纵容公安机关使用黑社会方式打压异议声音。黑社会化虽然威胁中国公民的安全,但却成为维护执政者安全的重要措施。因此,不改变中国的制度,就不可能消除政府黑社会化的需求和条件,也就不可能将中国建成中国公民的安全家园。只有建立宪政民主制度,中国才能彻底消除政治生活中的暴力因素。为唤起更强烈的公共关注并制止这一倾向,中国政治与发展研究所决定在 9月22日召开"中国政府黑社会华滥用暴力问题研讨会,"邀请各方面专家研究和讨论中国政府黑社会化滥用暴力的现象、性质、原因、程度、后果、前景和出路。

(自由亚洲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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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没有土地私有化,就没有新农村/侯文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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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侯文豹  發表時間:9/21/2006

文章摘要: 从数千年人类历史来看,土地问题,过去、现在和可预见的将来,永远是农村困局的核心问题。而农民拿回自己的地权,无疑是农村改革的逻辑终点,更将打造起小康社会的坚定磐石。


前不久,北大的秦晖先生在《经济观察报》上发表的《论地权真问题——评"无地则反"说》一文引起了社会各界广泛的关注和讨论。本人虽然对土地问题知之不多,但作为一直生长在农村的一分子,非常的认同秦晖先生的观点,同样认为地权归农乃利国利民之举。

土地问题是中国现当代历史的重要问题。国民政府"三民主义"之民生主义,虽包括平均地权之内容,但因连年战乱及统治危机,其未能在大陆全面推行土地改革, 1949年后才在台湾推行了土地改革。中国共产党一直是将"土地改革"作为动员农民参加革命的最重要口号,1949年后,大陆进行土地改革,土地所有权归属农民所有。但在20世纪50年代的农村合作化运动中,土地又由农民所有转变为由"人民公社"所有,毛泽东认为:农业合作化的"好处",集中体现在"人民公社"制度,他认为"人民公社好,它的好处是,可以把工、农、商、学、兵合在一起,便于领导。"虽然确实"便于领导",但农民同时也被束缚在丧失了基本财产权和人身自由的体制中,多年来为国家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可谓亡,农民苦;兴,农民苦。

20世纪80年代的改革开放后,"联产承包责任制"及相关的改革使农民获得了部分解放,一方面虽仍受户籍制度的约束,但取得了部分人身自由;另一方面虽没有土地所有权,却取得了一定时间内的土地使用权。但和合作化之前相比,农民仍然是在耕种自己的小块土地,却白白失去土地的所有权,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尴尬的局面。
 
即使我们假设当时农民合作化时交出土地是自愿的,那么他们如果今天希望收回自己的土地所有权,同样无可厚非。因此,地权问题是可以讨论的,并应当尊重广大农民的意愿和利益。是否地权归农,取决于农民是否愿意取回自己的财产,这才是最关键的问题。某些先生,总是自以为比农民自己更能代表农民的利益,说农民不需要地权,或认为某些虚伪的教条比农民的现实需要更重要,这其实是很可笑的。

从数千年人类历史来看,土地问题,过去、现在和可预见的将来,永远是农村困局的核心问题。而农民拿回自己的地权,无疑是农村改革的逻辑终点,更将打造起小康社会的坚定磐石。

从地权归农的改革的实施看,应可考虑首先在乡镇经济较为发达的沿海地区试点,再向全国推广。试点过程中应制定严格的程序法,例如由资产评估人员及法律工作者等中介机构对土地价值和分配进行评估和见证,分配方案应经该村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并由当地政府及国土管理部门确认等。分配后应采取各种措施确保农民有效行使地权,例如鼓励发展农会等自治组织。

反对地权归农的一个重要理由为"地权归农会导致土地兼并",似乎农民一分到地就要吃喝嫖赌败光家业。其实,地权归农并不必然导致土地兼并,现实中的土地兼并更不是地权归农的结果。地权归农后,国家也可以采取经济及法律手段控制土地交易,例如在目前条件下规定土地交易必须按土地评估价值缴纳高额的交易税,而不办理交易手续的土地转让一律无效等。待经济发展能为农业劳动力转移提供更大空间时,再降低该交易税不迟。至于"应将土地作为农民的社会保障"的观点更是荒谬,从国家角度而言,社会保障是公民纳税后应享受的公共服务,国家必须采取措施确保该福利之实现,例如吴敬琏先生提出的全民低保等。将土地使用权作为社会保障,逻辑上讲,就是国家让农民交出土地所有权,若干年后将其中的一部分使用权还给农民,然后告诉农民,这就是你的社会保障,你不要找国家了。这些"三农专家"的逻辑如能成立的话,农民也只能在田头祈祷六月飞雪了。


(《自由圣火》首发)

 

【学术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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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中国改革的政治障碍/杨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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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 光

一、中国改革的政治涵义
二、中国改革中的问题与中共的"改革观"
三、中国改革的成功与失败
四、中国改革的政治障碍
【注释】

    过去28年来中国创造和累积了巨大的经济发展成就,改革的经济绩效不仅捍卫了改革路线本身,也成为毛时代之后中共重新自我定位和重获统治合法性认同的主要源泉。由于改革过程中积累的诸多问题日益严重,2006年以来对改革的反思一度成了热门话题,被冠以"第三次改革争论之名"。但笔者以为,国内已有的反思基本上未触及问题的制度根源。这些问题实际上是"一党专制+经济改革"的中共"改革观"的必然产物。这样的"改革观"使得真正的"推进"、"深化"、"突破"、"攻坚"难以实现,凸显改革的非公正性与发展的难以持续性问题,也让各种"假冒伪劣"的"改革"得以施行。中国的改革之所以遭遇重重困境,关键的原因在于改革的政治障碍,即必要的改革为现实政治所阻。

一、中国改革的政治涵义

    对于中共来说,改革的巨大经济成就至少有三个方面的政治涵义。

    第一,维护了统治集团的表面团结,让那些政权内部怀疑和反对改革的人闭嘴(至少不得不改变话语方式)。官方声称,经济的高速增长已经雄辩地证明了中共的改革政策是正确的、改革方案是高明的,由此借力打力,中共逐渐剔除了党内的极端反改革势力,由一个专营"阶级斗争"和"政治运动"的"政治党"向一个"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的"经济党"转变,并逐渐形成了一套取代"毛主席革命路线"并占据主流地位的、具有"凝聚党意"之作用的"改革共识"和"改革话语"。

    第二,维护了中国社会的表面稳定,让那些在改革进程中利益受损的普通民众保持忍耐和克制。官方宣称,改革的代价与损失都是暂时的和相对的(即所谓"改革的阵痛"),持续的高速经济增长必将使受损害者在不远的将来获得弥补损失的机会,当局完全有能力最终兑现他们"共同富裕"的承诺。中共试图藉此消除变动中的中国社会对改革公平性的疑虑(但这一图谋显然并未实现,而且越往后越不可能实现)。

    更为重要的则是第三,中共希望用经济发展的巨大成就向全中国、全世界表明,尽管毛泽东─斯大林式的社会主义已经破产,尽管苏联东欧的共产党统治已经崩溃,尽管中共官僚体系的理想信念和道德操守已经荡然无存,但中国现行的政治架构、统治局面仍然是非常可靠的和不容取代的,中共统治集团的信誉和能力依然值得高度信赖。简言之,中共希望以经济改革的巨大成就来证明,实质性的政治改革完全不必要,它企图以高速的经济发展来拖延、扭转和最终取代实质性的政治变革(当然,这一政治图谋看来也越来越不可能充分实现)。

    笔者所谓的"实质性的政治变革"是指公共生活的民主化,这显然关涉到中共的执政地位和统治方式的根本转变。迄今为止,这种变革的必要性与必然性是中共统治集团所不愿正视、更绝对不愿接受的。在中共的政治辞典中,这种实质性的政治变革与"亡党"无异。从这个意义上讲,与其说是中共主导了改革,不如说是改革挽救了中共;并非是强大正确的中共赢得了一场精心设计的改革,而是曲折进行的改革维系了一个不断衰弱的中共。

    改革绩效所派生的统治合法性于中共性命攸关,因此,能否坚定地维护改革开放的政治形像,能否让改革的经济绩效转化为现实的政治收益,已经与中共统治集团的核心利益密不可分。在这种情形之下,"改革就是最大的政治",因此邓小平才放出狠话:"谁反对改革开放,谁下台!"(尽管在说此话之前,曾经被邓氏非正常地驱逐"下台"的,恰恰是胡耀邦、赵紫阳这两位公认的"大胆改革派"!)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中国的改革已经不可逆转"、"改革动摇不得"之类的说法在中国几乎成了"公理"。确实,除了"改革",中共当局实在拿不出更好的、更有说服力的"理论创新"或"伟大成就",来佐证他们的执政资格与"执政能力"。

    中共改革时代的基本政治教义"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改革开放、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其实早已发生了一系列微妙的变化。其一,由于"经济中心论"忽略了"统筹兼顾"和"协调发展",有趋于多中心或无中心之势,正在悄悄地被"科学发展观"与"和谐社会"所取代。其二,"四个坚持"早已分崩离析,工人农民的政治边缘化和公有制计划体系的经济边缘化,使"马列毛思想"、"无产阶级专政"和"社会主义道路"已不堪坚持,只剩下了剥皮露骨的最后"一个坚持"──即坚持一党专制。在失去其它3个"坚持"的掩护之后,"坚持党的领导"便不得不由另一个"基本点"──"改革开放"来独力支撑。于是,"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也就简化成了"一党专制+改革"。

    然而,"一党专制"与"改革"的"神圣同盟"是一个非稳定、非均衡、非常态的结合,这就注定了中国的改革具有浓厚的实用性与权宜性,而天然地缺乏理论上的一贯性和连续性,很难向旧制度的纵深挺进。作为一个整体的"中国改革"必然成为一个逻辑混乱、结构扭曲和自相抵牾的大魔方。

    由于"改革"的政治意义不断加强,我们不难发现,官方的"改革话语"已经逐渐演变成一种不亚于"社会主义话语"的"准意识形态"。在中共的政治语汇(即所谓"理论体系")中,"改革"业已上升为一项政治价值标准,在通常的政争中,"改革"已牢牢地居于无可争议的"政治正确"。在"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的口号之下,任何贬低、否定、甚至质疑"改革开放"的言行,都极有可能被视为中共改革时代的"离经叛道"。

    但是,近几年来,中国的股市改革受挫,国企改革深深陷入产权的泥潭和治理结构的僵局,金融、财税、汇率改革因潜伏着巨大的政治经济风险而进展缓慢,要素市场始终无法建立,而对居民生活有重大影响的教育改革、医疗改革、住房改革、社会保障改革又因严重丧失公平而彻底失去公众信任(面对已普遍弥漫的社会不满,官方破天荒地承认"医疗体制改革基本上是不成功的",也高调否认了"教育产业化"乃教育改革的初衷),高消耗、高污染、高投资、低就业、低福利、低内需的经济增长方式也屡遭诟病,再加上久治不愈的"三农"危机、基层财政危机、腐败危机的煎熬,已经使中国改革的国内形像跌到低谷(尽管国外对中国改革的评价依然很高)。

    在以郎咸平批评"产权改革导致国资流失"为高潮的热闹的所谓"第三次改革争论"中,批评改革的一方获得了广大网民几乎一边倒的支持与喝彩,一下子令一些以"改革推手"或"改革师爷"自命的"主流经济学家"们无言以对、"集体失语"[1]。顶着"特殊利益代言人"的污名,他们不免忧心忡忡──明里是忧心中国的改革受阻,暗里则是忧心中共高层耳根不净、不够英明,不便挑明的更深一层的忧心则是怕"圣眷"不再、"帝师"之位旁落。

    其实,尽管中国改革遭遇重重困境,但在1994年之后的中国,"主流经济学家"们的这一类担心大可不必。无论如何,中共高层必定会自觉自愿地站在"主流派"的一边,必定会在适当的时机出来"表态",通过"发表重要讲话"的方式"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的[2]。理由很简单:"改革"不仅是官商既得利益阶层主要的获利渠道,也早就成为中共统治集团几乎唯一的政治护身符!我们实在看不出今日之中共还有任何公开背离"改革路线"、改弦更张重探新路的政治资源与能力。说白了,既往的改革纵然有万般不是,但若舍弃了"改革",又到何处寻觅新的政治本钱?

二、中国改革中的问题与中共的"改革观"

    囿于官方"改革话语"设定的言论界限,目前国内对改革的批评大多失于肤浅。奉行"一党专制+经济改革"的"主流派"们已经习惯于粉饰改革、淡化问题,总是以"转型时期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难以避免"和"改革是一个不断摸索、不断完善的过程"来加以搪塞。因为他们早已将政治上的专制视为中国改革的天然前提,这便必然导致他们视强梁者的巧取豪夺、弱势者的苦难无助为"改革"之必然后果。因此,他们对批评改革的声音自然充耳不闻。而那些来自"左"的、民粹的或国家主义立场的"非主流"们,他们则要么以真问题去迎合假主义,要么以伪问题去干扰真改革。在他们的眼里,中国目前的半吊子市场经济早就已经"市场化过度"了,而改革之错在于国家管制得不够宽、政府干预得不够强、官方的权威不够大。简言之,当前的专制不如已经逝去的毛泽东的专制。可以说,所谓的"第三次改革争论"对中国改革的"反思"价值有限,最后,这场争论竟然奇怪地归结到要不要"毫不动摇地坚持改革"这样直白得有些幼稚的问题上,并由中共高层的"表态"来作结,滑稽得令人哭笑不得。

    中国改革的真正问题其实并不是要不要坚持改革(邓小平早就坦承"不改革是死路一条"),也不全然是渐进还是激进、快改还是慢改等技术性问题。关于中国的改革道路,贯穿始终且至今未能解决的老问题一直有两个:第一,改哪些方面?向什么方向改?改到何种地步?第二,以怎样的方式、方法和手段去改?由当局自上而下集权强制式地改,还是由民间社会自下而上自由自发地改?推倒重来式的改还是修修补补式的改?以西方为师式的改还是"中国特色"式的改?而当前变得十分突出的新问题大致也有两个:一是基于严重的城乡差距、区域差距、贪贿横行、贫富悬殊,如何克服、纠正乃至"清算"前期改革中出现的严重的社会不公,并保证后期改革的基本公正?二是在"不改肯定不行、改了也不一定就行"的现实情形之下,在已经深深堕入中国式改革所挖掘的"现代化的陷阱"(何清涟语)之时,如何赋予政治、经济、社会领域更深层次、更高强度的改革以新的推动力,使中国的改革和发展得以持续并向纵深挺进?而在所有这些问题的背后,本质的、要害的问题其实只有一个,它就是一党专制与改革的关系。

    正是这一问题,才使得中国改革的所谓"推进"、"深化"、"突破"、"攻坚"难以进行,也才使得中国改革的非公正性与发展的难以持续性问题异常凸显。事实上,如果我们永远都不能确定中国的改革是否要克服、突破和最终背弃一党专制,那么,我们也就无法确定中国改革所应达到的市场化、法治化、民主化、自由化之程度(因为这些目标与一党专制制度绝不可能同步进展并"互利共赢"),也无从确定实现市场化、法治化、民主化、自由化的改革方法与手段;而如果我们缺乏对这些目标与手段的基本认定,那么,中国的"改革话语"无论怎样地"理论创新",也不能够提供一套明确且可行的"改革观",中国的改革实践在整体上就必定是短视的、偏狭的、盲目的、混乱的、无序的、功利的、权宜的、腐败的、非协调的、非均衡的、非公平的、非正义的!

    20多年来,中共曾经给改革加上了一个又一个的限制词,比如,"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中国特色的改革"、"循序渐进的改革"等等,这些限制词的重要性有时要大于改革本身。但这些限制词的涵义并不明确,它们并不意味着中共确立了明确的改革观。邓小平本人一向回避对改革作出明确的定性,他三番五次地强调"不争论";而所谓"不争论"则无非是两种情况:本是谬论必经不起争论,或者本无定论故不宜争论。邓小平的改革思维其实是一个逻辑混乱的大杂烩:一面是"猫论"、"硬道理"、"三个有利于"的"发展优先论",一面又是"四个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政治决定论";一面是"摸着石头过河"的权宜主义,一面又是"大胆地闯、大胆地试"的激进主义;一面是"借鉴、吸收、引进"的实用主义,一面又是"决不照搬"的排外主义;一面大搞厚此薄彼的"先富"游戏,一面又反复标榜"共同富裕"。为了弥补改革观的漏洞,邓小平提出了一系列的"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结果是"按下葫芦起来瓢",使改革处于永久性的左右摇摆之中。凡此种种说明,在"总设计师"那里,不仅没有形成设计蓝图,连草图也还不够清晰。

    中共"十四大"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目标,"十四届三中全会"又确定了"整体推进、重点突破"的改革战略,似乎意味着中共的改革观终于基本定型。然而,这是个错觉。所谓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过是"一党专制+经济改革"的官方解说。由于中共无法清楚地界定改革与抛弃旧体制的明确界限,无法确定一党专制与自由市场的共存空间,因此,人们也根本无法确定一党专制下的市场经济与"完全市场经济"之间的最小距离究竟有多大,无法确定市场体制的"自生自发秩序"(哈耶克语)将受到一党专制多大程度的扭曲;基于此,向市场经济转型的方向和过程也就不可能是明确清晰的。

    在"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地"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一党专制之下的中国各级政府、各级官员变得越来越各行其是、难以约束,这正是混乱的改革观所造成的必然结果。这种混乱的改革观为官员们指明了一条道路(或者说产生了一条"潜规则"):把公共责任尽量甩给"市场",把公共利益尽量截留给自己;把改革的成本尽量分摊给公众,把改革的收益尽量分配给"内部人"。秦晖所言"从掌勺者私分大锅饭到掌勺者私占大饭锅"、郎咸平所言"保姆私分主人财产"、吴敬琏所言"坏的市场经济"[3],恰恰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一改革方针的必然产物,而绝非偶然或失误。

    如此改革观的缺失还体现在:官僚机构的上层、中层和基层对于改革的设想和预期不相协调,官商既得利益阶层与普通民众对改革的要求和期望大相径庭,左的、右的、穷人、富人对改革的评判标准各不相同。因此,一些人把一切功劳都归之于改革;而另一些人则把一切过错都归咎于改革。更值得警惕的是,一些明显倾向于扩权、集权的政策,一些明显属于限制自由、维护垄断、剥夺私人权益的措施,一些专门为特权阶层谋私利的政府行为,也都被堂而皇之地称为"某某领域的某某改革"。如果各级官僚机构已习惯于将其一切新言论与旧举止通通地命名为"改革","改革"也就彻底沦为一文不值的政治标签和官场套话。而作为政治标签的"改革",其最大的功用恐怕就是为各种"假、冒、伪、劣"的"改革"大开方便之门,为名为改革实为瓜分的再分配游戏背黑锅!

三、中国改革的成功与失败

    尽管中国的改革取得了巨大的经济发展成就,但是,改革未完成的内容比它已经完成的要多得多,改革所面临的难题比它已经解决了的也要复杂得多。笔者在此大略地回顾一下改革的主要方面:

    其一,农村改革虎头蛇尾、极不到位。建立在经济和法律意义极其含混的"集体所有制"之下的农村土地承包制,作为一项过渡性措施曾经是好的措施,但它不适合市场经济的要求──它妨害了农民的土地财产权,限制了土地作为农业生产要素的市场化,也为官商豪强剥夺农用土地提供了政治便利。现行的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和农产品流通体制削弱了农户的市场经济主体地位。农民和"农民工"群体作为"经济人"或"公民"处于不平等的弱势地位,受到户口及身份歧视,社会保障缺失,民事、政治权利打折,社会经济地位日益相对下降。

    其二,国企改革陷入产权泥潭与治理结构僵局。首先,土地、电力、银行、石油、电信、铁路、航空、邮政、广电、出版等关键性行业的行政性垄断无法打破。若改革思路没有彻底的变更,那么就可以预期,这些垄断性行业的国有企业将不可能实施真正的市场化改革。因为,各级政府和官员们既要靠行政性垄断来获取超额利润,又要为其广泛的"寻租"行为提供设租前提;而统治集团的高层则要靠维护关键领域的垄断来显示"执政能力"、"驾驭市场经济",图谋永久地"宏观调控"企业和个人的经济自由。其次,从"放权让利"、"承包租赁"到"产权改革"的国有企业改革,一方面侵占了银行储户和股民的大量资产,另一方面却在名义上不认可"私有化"的情况下实施了静悄悄的"权贵私有化"。此举社会代价高昂,已经触犯众怒,其效果却是一地鸡毛、不堪收拾,依旧是"产权不清晰、权责不明确、政企未分开、管理不科学"(此处套用国企改革十六字目标,中间笔者加一"不"字)。最后,小型国有企业被改革吞噬,大中型国有企业则深陷产权的泥潭与治理结构的僵局。

    其三,教育、医疗、住房、社保改革走入歧途、基本失败。教育、医疗、住房、社保是公共品或准公共品,幼有所学、老有所养、困有所助、病有所医和居者有其屋,并非"盛世"景观,而是人们对一个称职的政府和一个正常的现代社会的基本要求。而中国的改革恰恰漠视这些基本要求,它并未减少纳税人的缴纳负担,却在收取税金之后拒绝公共支付,使上述各领域的所谓改革步入歧途。官方在自我减免其公共支付责任的同时,却并放任官商集团在教育、医疗、住房、社保等领域设租寻租、创收营利,从而把民众从经济改革中获得的收益再通过公共品垄断交易大部收回。很显然,这一类的"改革"必然失败,而失败的原因既非"市场失灵"亦非"产业化"(举例言之,如果政府为义务教育全额买单,"教育市场"绝不至于比"教育事业"更失灵),而是各级政府明里推卸财政支付责任,暗里堕落为公共品改革的首要分利集团。

    其四,政治改革沓无音讯,机构改革、财税改革、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不可能获得意外的成功。经过"六四"事件和苏东剧变之后,中共高层已不太可能就政治改革达成共识。从赵紫阳的"民主与法制的轨道",到江泽民的"党的领导、依法治国与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有机结合",再到胡温时代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当局离实质性的政治改革越来越远。迄今为止的历次党政机构改革均因精简之后的报复性膨胀而告失败,从财政承包制到分税制的财税改革由于缺乏中央与地方宪政性分权的政治基础也不可能成功。如果不厘清党政军、立法行政司法、公民权利与政府权力之间的关系,却试图在无宪政而有党治、无三权分立而有官商联盟之状态下建立所谓的"法治政府",以"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来取代政治改革,断无成功之可能。

    综上所述,中国的改革离真正的成功还相差甚远。中国经济改革表现最优秀者,不在于对旧体制的改造,而在于"体制外经济"的迅速崛起──即民营经济的蓬勃发展,恰恰是未经成功改造的旧体制一直对新兴的"体制外"市场力量形成周期性的反压。这一"体制外"崛起的进程通常被称之为"增量改革"。之所以"增量改革"的绩效远远优于"存量改革",是因为后者必须"破旧+立新",而前者仅仅需要"立新"而已。旧体制的政治经济既得利益阶层对"立新"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任其发展,对"破旧"却顽强地抵制。农村早期改革的成功、乡镇企业的异军突起、民营经济的发展壮大,并不需要旧体制作伤筋动骨的大改变,它所全部有求于当局者,不过是"允许"而已,至多也不过要求当局在口头上作出"政策不变"的表示。换言之,"增量改革"的成功在于当局的"无为",在于"无为"赋予民间力量的自由所焕发出来的自由活力。反之亦完全也有理由说,国有企业、股市、政府机构的改革之所以失败者多,则大多失败于当局的"有为"。旧体制的核心是统治集团通过对组织、资源、产出、分配的全面控制以实现对人的全面控制,其实质就是剥夺自由。"增量改革"是一个先自由后增长的过程,经济权利的自由化产生了经济组织的多样化、经济资源的市场化,而"存量改革"因为没有首先赋予全体公民作为"存量所有者"以平等的自由,它的改革路径与"增量改革"全然不同,其不成功自是理所当然。

四、中国改革的政治障碍

    中国改革的局限性与开放性,其失败与成就,同样都意义重大、影响深远。这一改革因经济发展成就获得了良好的世界声誉,尽管它所遭遇的种种无法破解的难题已使改革的声誉蒙羞,但人们还得承认中国的进步;也许正因为有了28年来诸多的进步作基础,才使得过去仿佛石破天惊般的中国改革在今天显出平庸的原形。发展和稳定是两个美好的目标,但发展主义导致了中国改革的失衡,稳定主义导致了中国改革的假冒伪劣化。长远地看,如果没有自由、民主和人权的价值追求,中国的改革终将背离发展和稳定的初衷。即以当前情形观之,中国的改革已陷入进退维谷的重重困境。虽然中国的经济增长将会持续一段时期,但中国因改革而不断加剧的矛盾、问题和冲突却已日趋恶化。很显然,既然长达28年的高速经济增长未能消解这些矛盾、问题和冲突,反而使之长期化和尖锐化,那么,也就不可能将解决这些矛盾、问题和冲突的希望寄托于此后的经济增长之上。可以断言,中国改革中陆续出现的腐败、"三农"、国有企业困境、金融漏洞、严重社会不公、资源环境危机、公共品(或准公共品)危机等严重问题,在"一党专制+改革"的既有改革模式之下,无论如何也不可能获得妥善的解决。改革的困境在它启动的时候就早已经注定了。统治集团所试图完成的乃是一项不可能的任务:它要把专制权力的维护、政治局势的稳定、经济秩序的重构、社会财富的增长、民生福利的改善等等诸多互相掣肘的内容融合到一场涵义模糊的改革中。在自由与极权、民主与专制、法治与党治之间,任何共生状态都是脆弱的;在发展与稳定、公平与效率、财富与分配的冲突中,任何非民主的解决方案都必然后患无穷。

    如果用最简洁明了的表述来总结本文的观点,似乎可以这么说:改革是好的,但为改革附加的政治义务(即支撑一党专制的政治义务)是坏的;发展是好的,但对发展收益的政治性分配(即让官商利益联盟优先得益的政治性分配)是坏的。

    人们通常以成熟市场经济国家的分析框架来分析中国的改革实践,一遇到问题,或曰"政府失灵",或曰"市场化过度",或指责"新自由主义"之"自由放任",或指责"保守派""反对改革开放"。但笔者以为,中国改革之所以遭遇重重困境,之所以难以全面成功,另有其更关键的原因,我们可以称之为政治障碍──为了维护和保障一党专制的政治统治,那些涉及到统治集团之政治威权和官僚机构之运作方式的改革(如政治改革、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司法改革)、那些触及到官僚统治集团既得利益的改革(如对大中型行政垄断性国有企业的改革)、那些在专制政治条件下易于被官商联盟操纵牟利的改革(如对教育、医疗、住房、福利、社保、股市的改革),尽管有时改革的初衷和改革的方案并不太坏,但它不可避免地会被改革的政治条件所扭曲,或者被现实的政治分利集团所制约和扰乱,最终都不可能获得真正的成功。一党专制与市场经济的组合无法形成一个有序的、和谐的、自洽的、良性循环的、有效运转的政治经济新体系,却极有可能堕入一个权贵垄断的、高度不公的、难以稳定的、半吊子的、坏的、专制的市场经济之中不能自拔。倘若如此,那么就可以推出这样一个结论:要么中国的改革因政治障碍而止步于一党专制既定的政治安全线之内,要么一党专制制度被不断地边缘化,最后消失于一种全新的改革观之中。

【注释】
[1] 参见《国企改革激情大辩论》,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5年1月出版。
[2] 2006年"两会"期间,胡锦涛、温家宝公开"表态":"改革不可动摇"。
[3] 见秦晖的"纵论'郎旋风'"(2004年9月9日《南方周末》)和吴敬琏的《当代中国经济改革》第395页(上海远东出版社2004年1月出版)。


来源:《当代中国研究》[2006年] [第2期(总第9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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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在集体抗议的背后
──论中国转型期冲突性集体行动的社会情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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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曾 鹏(浙江工商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讲师,社会工作博士生)
   戴利朝(江西师范大学助理研究员,社会学博士)
   罗观翠(中山大学政务学院社会工作系教授)

一、转型时期导致社会不公正的结构再造
二、日益明显的相对剥夺感与阶层意识
三、民众利益表达途径的梗阻
结语
【注释】
【参考文献】


    体制转轨是对社会利益分配格局的重大调整,在此过程中会有一部分人不可避免地因为相对利益受损而萌生社会怨恨;而强势阶层为了维护和增加其既得利益,直接或间接地借助公共权力干预利益分配,则使社会怨恨更加迅速地扩大再生产。在社会怨恨快速生产的同时,弱势阶层制度化的利益表达渠道却在一定程度上淤塞而日渐失效。这就是转型时期冲突性集体行动的社会情境。于是,转型过程里的中国如同一个大气罐,一方面怨气在不断地生产和积聚,另一方面"安全阀"的泄气降压功能在一定程度上失灵。要防止这个气罐爆裂,一方面应该停止怨气的生产,另一方面应当修好安全阀。如果什么都不做或者变本加厉地增加气罐启动压力,则后果是可想而知。

    转型过程里的中国确实创造了令世人瞩目的经济奇迹,但与此同时社会不满以及表达不满的群体性事件也有惊人的增长。2005年发表的《社会蓝皮书》表明,这类群体性事件由1994年的1万起增加到2003年的6万起,而且规模不断扩大,参与群体性事件的人数年平均增长12%,由73万多人增加到307万多人,其中百人以上的由1994年的1,400起增加到2003年的7千多起(汝信、陆学艺、李培林,2004)。另据全国总工会提供的数字,1992年到1997年间,每年卷入劳动纠纷的工人人数大约在126万[1]。一份官方资料指出,1995年,在30多个城市里发生的与工人有关的示威活动中,参与人数超过了1百万[2];1998年,参加这类示威的工人人数进一步上升到360万[3]。同时,全国各省(区、市)县级以上党政信访部门受理的群众集体上访批次、人次迅速增加,2000年分别比1995年上升2.8倍和2.6倍;仅国务院信访局受理的集体上访批次和人次,2000年就比上年上升36.8%和45.5%,2001年又比2000年上升了36.4%和38.7%(程浩、黄卫平、汪永成,2003)。此外,在农民抗税和土地维权中,由于冲突双方的争议无法协调,导致农民维权抗争的方式不断升级,由到政府机构门前静坐、游行示威发展为到高速公路、铁路上静坐;尽管中央明文禁止使用警力,但一些地方政府为平息农民的抗争还是动用警力对待维权的农民,引起了一定规模的警农冲突。[4]

    以上资料表明,转型时期的群体性事件不论在数量、规模、频率、范围和强度上都呈现惊人的增长态势,这种态势无疑对社会稳定与和谐构成威胁。应当如何看待和处理这些群体性事件呢?若运用消极和强硬的方式来压制参与者,可能奏效一时,但治标不治本。要想达到长期的社会稳定与和谐,就应当透过这些群体事件的表象,探究社会不满的真正根源,这才是对国家对民族负责任的态度。

一、转型时期导致社会不公正的结构再造

    自改革开始至今已将近30年了,目前社会结构正日趋断裂和固化,一个由政治精英、经济精英和部分知识精英结成的同盟如同巨大的水泵和严守城门的卫士,将稀缺的资源源源不断地向社会上层输送和积聚,而同时却将社会大众排除在资源共享和规则制定之外。

    改革前的中国社会里,国家垄断了几乎所有重要的稀缺资源(孙立平 1996)。举凡土地、有形财富、收入等物质性资源,权力、声望等关系性资源,教育、信息等文化性资源,全部都由政府垄断。国家通过强制性的资源配置方式分配社会财富,虽然在一定程度和某些范围里分配得相对比较平均,但并未实现社会的公正;相反,这种分配方式造就了一个不公正的等级社会。

    首先,再分配权力自上而下的授受方式造就了一个特权阶层──干部或国家代理人。这个阶层拥有对社会资源再分配的特权,在这种体制内,与其说是政府直接或间接地垄断着各种社会资源,倒不如说是干部或国家代理人(精英阶层)以"国家"的名义控制着稀缺资源的分配权。在社会资源的再分配方面,再分配者(国家代理人)是自私的,总是以福利、价格补贴的方式,使自己在使用、租用以及购买国家供给的公共物资和消费品时处于有利地位(Ivan Szelenyi 1978)。而普通民众为了在资源分配中维护或增进自我利益,就不得不对掌握资源配置权的干部(或国家代理人)表示服从甚至忠顺,从而形成了全面的依附型等级关系。其次,这种再分配方式是在某些阶层内部实行相对的平均主义,而在阶层之间则按照等级化的社会阶梯和权力体系来安排资源的占用。严格的户籍制度和资源向城市倾斜的经济政策便是其典型特征,这造成了城乡社会分割的二元格局(谢海定 2003)和工农之间在身份等级和财富占有上的悬殊差距。再次,国家按照民众的政治态度和个人历史上的身份实行歧视性政治和社会政策,将当权者不喜欢或欲打击的人定义为"地富反坏右"、"叛徒"、"特务"、"走资派"、"反动学术权威"等专政对象(徐贲 2005),这些专政对象及其亲属因此沦为下等公民。结果中国社会被从政治经济上分割成一个以身份为主要划分标准的不公正的等级社会,其中各社会群体由高向低排列依次为干部、工人、农民、专政对象。

    再分配体制窒息了社会发展的动力,引起了经济衰退,产生了不公正的社会结构,由此造成的政治冲突在70年代末几乎使国家政权遭遇合法性危机,从而引发了由邓所主导的从再分配体制向市场体制转轨的变革。改革开放虽然使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社会的总财富也迅速增加,但这种经济繁荣在某种程度上以牺牲社会公正为代价。从80年代初开始至今的20多年里,中国社会逐渐形成了政治精英(官僚集团)、经济精英和部分知识精英相勾结的权力资本经济形态,社会公正原则被扩张(致富)欲望严重扭曲,于是在社会分配的规则、机会、过程和结果方面出现了公正性困境。社会公正的愿景不仅难见端倪,反而渐行渐远,一种新的不公正结构正在取代原有的不公正结构。改革中出现的这种不公正结构主要表现为贫富分化、社会结构刚性化和社会结构断裂和固化。

    1.社会结构的断裂

    早在1990年代初,就有不少社会学家关注日趋严重的贫富分化现象,他们的实证研究主要集中在3个方面,即阶层差距、城乡差距和中间阶层的发育状况。

    按国际通行的基尼系数衡量,中国的基尼系数按最保守的估计也已达到0.40,相当于国际上中等的不公平程度;而大多数专家的相关研究发现,中国现在的基尼系数实际上高达0.458,有的学者甚至认为在0.49以上,换言之,这样的基尼系数表明收入分配的社会不公已大大超出了合理的范围。[5]

    若按照五等分法按收入高低分组,中国总户数中20%最富有户的收入占全社会收入的51%以上,而20%低收入户只占4%左右,两者之比从改革初期的4.50比1扩大到12.66比1,这一差距今后还会进一步扩大。

    还可以按照最富和与最穷的差距来比较。2001年度《福布斯》排名显示,2000年中国最富有的前50名富豪的财富之和为100亿美元,而该年陕西、宁夏、青海、云南、甘肃、贵州6省区的人均年纯收入为1,464元,50个富豪的资产相当于5千万中国农民的年纯收入;而中国最富有的300万人的资产则相当于9亿农民两年的纯收入。[6] 这意味着中国居民收入的"库兹涅茨指数"和"阿鲁瓦利亚指数"都已经达到警戒线。

    在阶层差距日益拉大的同时,城乡差距也显著扩大。由于家庭农业的规模偏小、效率低下,加上乡镇企业相对不景气,农户的苛捐杂税繁重,城乡收入差距不断拉大。现在农民的平均年收入只有317美元,与城市居民平均收入之比已从80年代中期的1.8比1扩大到2003年的3比1。2000年到2002年间,42%的农村家庭的绝对收入呈下降状态。2003年生活在人均年收入75美元这一政府确定的贫困线以下的农民人数增加了80万,这是1978年以来农村贫困人口绝对数的首次净增加。[7]

    贫富差距悬殊的另一个表现是经济高增长情况下中间阶层比例相对偏低。据统计,由高级知识分子、中小型企业经理、中小型私有企业主、外资企业白领雇员、国家垄断行业职工组成的中间阶层上层共2,930万人左右,占从业人口的4%左右;由专业技术人员、科研人员、律师、大中学教师、普通文艺工作者、普通新闻从业者、中低级机关干部、企业中下层管理人员、个体工商业者中的上层所构成的中间阶层底层共约8,200万人,占从业人口的11.8%(杨继绳 1999)。两者合计仅占从业人员的15%左右。

    几乎所有关于收入和财富分配的实证研究都表明,中国社会的贫富差距十分悬殊,这已成为国际上公认的事实。世界银行在其研究报告中称:在如此之大的国家之中,在如此之短的时间之内,收入分配差距如此迅速地扩大,这是历史上任何一个国家不曾有过的现象(世界银行 2002)。

    社会资源分配失衡造成了当今中国社会结构的断裂:一个垄断了所有政治、经济特权与大多数社会财富的权贵(精英)阶层,和一个主要由贫困的农民、农民工和城市下岗工人构成的底层社会构成了尖锐对立的两极;在对立的两极之间,中间阶层只占很小的比例。据此,孙立平早已指出,中国已出现了一个断裂的社会(孙立平 2002)。

    2.社会结构刚性化

    在一个正常的社会里,社会成员可以有大致均等的向上流动的机会,这样就能形成一个富有活力和弹性的社会结构,社会不满得以消解。在这样的社会中,阶层分化并不一定引起社会冲突。例如,美国社会虽然贫富悬殊,但它的社会结构富有弹性,所以其政权几乎从未遇到合法性危机。

    在改革前的中国社会里,户口制度、人事档案制度和意识形态控制为人们的社会流动设置了3道难以逾越的高墙,极大地阻碍了社会中下层成员的向上流动,从而使社会结构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刚性、僵硬、封闭的特质(李春玲)。

    改革最初十几年中,原有的3道制度性屏障的作用日渐弱化,社会上层、中层和下层群体开始重组,社会流动机会大大增加;同时,体制外领域也为社会流动开辟了新渠道。

    但进入90年代以后,由权力资源、经济资源屏障、文化资源屏障和工作机会屏障构成的新的结构性屏障开始形成,这样阶层之间的流动机会大大减少。首先,对权力和资源的垄断将社会中间层和控制着大量权力资源和经济资源的党政官员阶层、经理人员阶层和私营企业主阶层构成的社会上层区隔开来;社会上层特别是党政官员阶层在社会流动中表现出日益强烈的"封闭性"和"排他性"。随着这道屏障的不断闭合和加固,下层社会成员进入中上层社会的障碍越来越难以逾越。其次,文化资源屏障将由专业技术人员阶层、办事员阶层和个体工商户阶层构成的中间阶层与商业服务业员工和产业工人构成的社会下层或蓝领阶层区分开来。由于获取文化资本的难度日益增加,蓝领阶层及其后辈接受良好教育的成本明显提高,因而他们的受教育机会减少,结果蓝领阶层上升流动的可能性大大减少,且随时可能因工作机会的丧失而沦落到社会底层。再次,工作机会屏障将缺乏工作机会的社会底层与其他阶层区隔开来,这个阶层由于既没有权力资源、经济资源和文化资源,也没有社会关系资源,甚至还缺失最基本的人力资本,该阶层的成员要摆脱限制、向上流动,简直比登天还难。

    总之,90年代以来新筑的3个结构性屏障如同藩篱一样,将社会成员圈定在一定的范围之内,尽管部分社会成员还能在层内流动,但要翻越这些藩篱进入更高的阶层就如同远涉重洋。社会结构的这种日益明显的刚性化趋势意味着社会成员社会地位的固化,而中下阶层持久的社会地位固定化很容易导致底层社会不满情绪的积蓄、阶层意识和冲突意识的不断强化。

    3.权力商品化:社会结构不良变化的重要原因

    在讨论转型中国家制度和权力结构演变基本趋势时,美国社会科学界有两种判断截然不同的观点。以倪志伟(Victor Nee)为代表的"市场转型论"以及伊万·泽兰尼(Ivan Szelenyi)为代表的"精英再生论"认为:在市场转型过程中,行政精英的权力和特权会受到市场机制的冲击;随着市场机制的扩大,他们的权力和社会地位会日益削弱,而在市场机制中人们的禀赋、技能、资本将对社会分层发挥关键性作用。泽兰尼的"精英再生论"是根据东欧国家转型期的特点提出来的,它与中国的情形不符并不奇怪。倪志伟的"市场转型论"是根据他对中国农村改革前期情况的观察提出来的,这一观点过分强调了市场机制的作用。中国的现实表明,他忽视了一个最根本的事实,那就是中国的权力垄断体制和市场机制二元并存的混合状态为权力的寻租活动打开了大门。美国还有一些社会科学学者[8] 批评了上述观点。他们认为,在中国这个渐进式改革过程中,操纵资源配置的行政权力通过原有的社会网络、对形成中的市场机制的强力介入、主导改革的优势位置和权力的重组等等方式,不断扩大权力寻租的机会和收益。

    社会分化的根源何在,是什么因素导致了日益严重的社会结构断裂和固化?不可否认,市场机制确实会对社会分化产生影响,但权力商品化对当下中国社会结构的断裂和固化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随着经济改革的推进,一部分从集权体制内脱胎出来的政治精英,还有与政治精英紧密结合的商业人士,利用经济改革过程中的规则真空,成功而快速地从"计划型"分配机制和"市场化"机制中攫取资源,完成了个人的资本原始积累,成为新一代的经济精英。这些经济精英并未象某些学者所预期的那样成为制约威权政治的主力军;相反,他们和体制内的政治精英联起手来(谢岳 2004)。其实,体制内政治精英的权力资本和体制外经济精英的经济资本彼此之间有很强的共存性,经济精英的经济资本之扩大在很大程度上需要有政治精英的支持和保护,而政治精英手中权力的商品化过程只能通过经济精英的协助才能实现。在上层和民间的有效监督均付诸阙如的情况下,这两类精英结成巩固的精英同盟是必然趋势。为了维持他们支配下的改革之权威话语和合法性,他们又与一部分拥有文化资本、并且主动放弃社会责任的知识精英合作。

    这三类精英结盟的后果是,经济资本、政治资本和文化资本在不受监督的情况下顺利地建立了牢固的"圈内交换"机制(孙立平 1998)。这种"圈内交换"主要有以下几个渠道:政治精英的集团性腐败、"私有化"过程中"国有"资本的大规模流失、各种税收优惠向富裕群体倾斜的政策、权贵阶层利用现行法律在"私有财产保护"方面的缺失而对普通民众私人财产的巧取豪夺。这种牢固的"圈内交换"使得权力、财富、声望和社会等级之间的关联日趋紧密。为了保护和增进这个强势群体的既得利益,他们构筑起垄断性边界,加大对规则制定和实施的影响力(陈映芳 2003)。这个垄断性的精英同盟培育了一个集聚社会资源又排斥社会成员流动机会的机制。它如同一个能量巨大的水泵,将来自底层社会的资源持续不断地输送积聚到上层社会,同时剥夺了弱势群体的利益和权力;它又如同一个严守城门的卫士,不让精英同盟这座城堡外面的弱势群体有机会过问各种稀缺资源的占有和制度设置。

    在中国社会的结构断裂和固化过程中,虽然市场经济在一定程度上产生了催化作用,但公共权力的商品化无疑是主要推手。公共权力理当为公众共有和共享,而权力的商品化实质上就是将公共权力窃为私用。在这种情况下,任何促进社会公正的政策都可能被扭曲成为强化社会不公的工具,任何促进经济发展的措施都可能被转化成为窃取公共利益以自肥的手段;而过程的不公正比结果的不平等可能产生更多的社会不满和冲突意识。

二、日益明显的相对剥夺感与阶层意识

    中国的改革未能从根本上改变旧体制造成的社会不公,而且还造就了一种新的严重的社会不公。社会不公并不会必然引起冲突性集体行动。克兰德尔曼斯认为:只有当社会问题被人们感知并赋予其以意义时才会成为问题(即引发集体行动),许多原本可以被视为严重社会问题的状况并未成为公众讨论的话题,甚至未被察觉,所以也不可能激发集体行动(Klandermans and

    Oegama, 1987)。"在有关社会抗议(冲突性集体行动)的文献中,有一个见解正在赢得广泛的支持,即人们对现实的解释,而非现实本身,引发了集体行动"(Klandermans 1987)。由此看来,要了解中国是否会因为严重的社会不公引发冲突性集体行动,就必须探讨人们对这种社会不公的评价(即不公正社会的意义建构)。究竟目前社会成员对社会不公持什么态度,底层社会成员是否有相对剥夺感和阶层意识(即意义建构)呢?许多学者的研究表明[9],面对改革中出现的社会不公,很多人在回忆和旁顾中产生了一种被剥夺和地位不平等的感觉。这是一种危险的现象。

    1.相对剥夺感的产生原因

    按照结构决定论(如马克思、韦伯)的观点,相对剥夺感的形成与现存的不公正的社会结构之间有必然的逻辑关联。但实际上,不公正的社会并不必然唤起民众的相对剥夺感。例如,改革前的中国社会同样是一个不公正的等级社会,但人们并未因此产生强烈的相对剥夺感。显然,结构决定论缺乏足够的解释力。

    在分析相对剥夺感的产生原因时,有些学者认为,发展失衡引起的贫富差距导致了相对剥夺感的产生(吴群芳 1999);有的认为,改革开放刺激了人们的欲望,从而产生了相对剥夺感(杜传贵 1995);也有一些学者认为,是收入和财富获取过程的不公正引发了相对剥夺感(张贤明 1996)。笔者认为,相对剥夺感是行动者对价值期待和价值能力不一致的认知,主要源于参照群体的选择、生活条件的变化和公平理念。这种视角综合了现实、历史和文化等多方面的因素,据此分析,改革中倾向与选择高于自身地位的群体为参照系的人群、生活条件比过去相对恶化的人群、非常关注结果平等的人群,比较容易产生相对剥夺感。

    从动态上看,改革25年来,获益者的总量呈下降趋势;尽管大多数人的生活状况比改革前好,但90年代中期以来,农民、部分城市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职工以及部分离退休人员实际上已沦为利益相对或绝对受剥夺阶层。早在80年代中期,农民就开始逐渐退出改革的相对获益者行列;近年来,行政部门对他们的剥夺日甚一日,几乎把农民变成了被绝对剥夺的阶层。随着大批国有和城镇集体企业的经营失败,部分城市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职工从原本享有诸多福利待遇变成了收入极其微薄且几乎没有福利和社会保障的群体。从改革前一直到80年代,工作单位始终是现职和退休员工福利和社会保障的载体,但随着许多企业的衰落,退休员工的基本福利和社会保障面临威胁(李朝晖 2003),而政府建立的社会保障系统无法支撑企业退休员工的医疗和其他社会保障。近年的的调查显示,离退休社会群体中的绝大多数人认为自己的收入趋于下降,产生了严重的被剥夺感(孙立平、沈原、李强,2004)。

    2.阶层意识的强化

    这里讲的阶层意识指的是个人对社会不平等状况及其自身所处的社会经济地位的主观意识、评价和感受。改革前,特别是在"文革"时期,平均主义意识形态弱化了人们在经济层面的阶层意识,但政治层面的阶级意识空前强化。而在改革初期,随着阶级意识的淡化,中国出现了一种"非阶层化"趋势(Parish 1984)。这种情况延续到90年代初,例如,1991年卢汉龙对上海市民的调查结果仍然显示,"中国社会目前有阶层化差别但无阶层化意识"。

    自从90年代中期以来,社会成员当中的阶层意识不断强化。有学者指出,中国城市居民的绝大多数具有明确的阶层认知,有大约四分之三的人意识到自己所处的是一个不平等的社会;财富和权力对阶层意识的影响最大;各阶层对自己的权力地位的认知有向下"位移"的倾向,三分之二的人认为自己的权力地位属中等以下层次,而自认权力地位属社会上层的只占0.4%(刘欣 2002)。从总体上看,中国社会里的阶层意识有以下3个特点:其一,公众的阶层意识比改革开放前更为普遍明显;其二,社会成员的阶层自我认同明显偏向低层,自认属于中间阶层的人并不多;其三,即便是自认为属于中间阶层,他们对现存体制的规则合法性也持怀疑态度。

    究竟哪些因素影响着社会成员的阶层意识?在这个问题上大致有2种认知框架。其一是静态的或结构决定论的认知,它假定人们的阶层意识由其社会经济地位决定[10] ;其二是"相对地位变动论",它强调阶层之间社会流动和生活机遇的相对变化影响和决定阶层意识[11]。

    有学者认为,阶层意识的产生和发展与社会变动的剧烈程度有关。在一个相对稳定的社会里,阶级阶层分化的程度也可能会相当明显,但未必导致阶层意识的强化;而在一个急剧变动的社会中,人们的社会经济地位的相对变化使他们对自己的得失格外敏感,因此可能产生明确的阶级阶层意识。改革中一部分人在社会经济地位或生活机遇上处于相对剥夺状态,即丧失了旧体制赋予的既得利益或未能获得充分的改革时期的新机会,这时无论他们自认的社会分层地位是高还是低,他们都会倾向于做出社会不平等的判断(刘欣 2002)。还有学者发现,中国目前的社会中间阶层受到相对地位变动和社会地位矛盾的影响,可能产生消极的主观阶层认同;某些中间阶层的成员在改革过程中经济社会地位不断下滑,且没有改善的希望,这些人就会质疑现存社会的合法性(张翼2005)。

    被剥夺感和阶层意识是社会成员对不公正社会结构的意义建构,这种消极的意义建构背后隐含着弱势阶层指向政府或某些特权阶层的社会怨恨。若这种社会怨恨能通过适当的途径化解,它未必会成为弱势阶层参与集体抗议的驱动力;如果这种社会怨恨无法找到制度化的发泄渠道而不断积压和发酵,它就极有可能变成集体抗议的引擎或导火索。

三、民众利益表达途径的梗阻

    弱者的声音本来就不大,如果还要穿透重重阻隔才能传到远处,这声音就更加微弱和失真。在贫富分化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社会不满和阶层意识日渐明显并不断强化的情景下,社会下层利益表达渠道的畅通是消解社会不满和冲突意识的基本要件之一:一方面,民众的利益表达本来就应该是政府制定决策时必须参考的依据;另一方面,畅通的利益表达渠道本身可以是一种下层不满情绪的泄洪装置(陈映芳2003)。中国历史上一向是国家权力过于强大,社会力量过于弱小。改革以来虽然在城市基层社会里这种情形稍有改变(朱健刚 1997),但这只是某些地方政府为追逐政绩而制造的局部的暂时的社会表象。总体说来,目前中国依然是强国家弱社会模式,特别是弱势群体的声音和力量十分弱小。

    表面上看,中国社会成员的利益表达途径比西方国家更加多样化(例如,信访制度、人民代表制度、政治协商制度),此外还有行政领导接待制度(如市长接待日、书记信箱、市长热线等),但对弱势群体而言,这些渠道往往存在着梗阻现象,民众无法有效地表达他们的利益诉求。那些政府"热线电话"、地方行政首长"接待日",以及电视台、广播电台和报社开设的"热线电话",仅仅是为政府增加了搜集民众意见的管道。至于民众的"要求"能否得到满足、民众的"意见"能否被采纳,在法律制度上并无任何保障,民众只能寄希望于个别"好干部"的热心和真诚,这样的制度措施明显带有很大的随意性和人治色彩。实际上,不少地方政府设立"热线电话"和地方行政首长"接待日",只不过是为政府的形像工程或政绩工程做"表演",并不是真要给弱势群体更多的利益表达机会,更不打算处理弱势群体亟待解决的问题。据调查,弱势群体普遍表示,面对各种现存的正式利益表达渠道,他们往往倾向于"不利用",而且认为"表达无门"、"表达无用"(陈映芳 2003)。

    1. 政党利益表达制度的困境

    改革以来出现了利益多元化的格局,共产党人不再是铁板一块,他们必然被分化到不同的利益群体之中。而当部分共产党人的个人利益与广大民众的根本利益发生矛盾和冲突的时候,要求共产党作为一个整体来充当最广大人民尤其是弱势阶层根本利益的代言人,事实上是十分困难的。而所谓的"民主党派"其实只是一个个与底层社会没有利益关联的以知识精英为主体的小圈子,要让他们为社会大众代言,只能寄望于他们作为知识分子的道德、良知和勇气。尽管"民主党派"近年来为了向执政党和公众证明自己存在的价值,越来越积极地利用各种机会为弱势群体呼吁(康晓光 1999),毕竟那不是一种基于自身直接利益需要的行动。只有允许"民主党派"吸收更多的来自底层社会的成员时,他们表达和维护弱势群体利益的声音才可能真正变得响亮而执着。 

    2.信访制度的缺陷

    信访制度是中国特色的利益表达途径,一直是执政党和政府了解民意的重要渠道,也是民众表达利益诉求的特殊方式。信访制度建立于1951年,经历了大众动员型信访(1951年至1979年)、拨乱反正型信访(1979年至1982年)、安定团结型信访(1982年至今)这样3个阶段。(应星 2004)

    这种利益表达制度存在诸多缺陷,已不适应目前的社会政治环境。这些缺陷主要表现在5个方面:首先,信访体制只是接受来信来访,然后转送同级或下级行政部门,既不能依法立案,也没有适当的结案监督机制,不但无法有效地处理民众要求解决的问题,也不可能对各级政府官员的行为构成有效约束。相反,由于信访部门将来自民间的申诉转给案发地政府,导致当地政府对信访者的打击报复,反而进一步诱发官民冲突(于建嵘 2005)。其次,由于地方政府的信访部门事实上没有能力解决当地发生的各种问题,地方信访机构对本地民众信访的不作为逼得民众只能越级上访,导致中央的信访部门的接待压力越来越大。据国家信访局统计,2003年国家信访局受理群众信访量上升14%,省级只上升0.1%,地级上升0.3%,而县级反而下降了2.4%。而中央政府的信访部门其实也缺乏处理民间申诉的制度化权力。再次,对急切需要表达利益诉求的民众来说,现有的信访系统实际上处于失灵状态,信访立案机率非常低,而信访解决率就更低了。2004年5月至10月,一个课题组对上访人群的专项调查结果显示,民众通过上访解决问题的比率只有千分之二(李俊 2005)。第四,中央政府曾经提出信访责任追究制,结果却在各级政府之间意外地生成了一个自上而下的畸形机制,由于民众的上访可能构成对其居住地部分强势群体不当利益的威胁,一些地方政府或强势群体拦截、收买、欺骗、强制遣送上访者,甚至打击迫害他们,使上访者在人格尊严、自由安全、身心健康上受到更大的伤害。最后,信访制度与法治建设存在着制度性矛盾,本来应该通过法律诉讼解决的民间申诉并不能通过信访加以解决,也不应该用信访制度来替代司法程序。当然,这里涉及的不仅是信访制度的缺陷,也涉及司法制度的缺陷。

    以上情形最终将导致人们对信访制度的信任危机,结果信访制度的缺陷本身就可能成为国家政治认同性流失的重要原因。对上访者来说,上访成功的可能性不断下降,而代价却越来越高。加上政府部门以及信访机构对民众的信访推诿塞责,信访者不得不在中央和地方、各部门的信访机构之间不断"转圈",付出大量的时间、财力和精力,"转圈"的时间甚至长达几年到几十年,许多上访者为此倾家荡产。上访者经常处于非常艰难的生活环境里,无处洗澡,无衣服可更换,病了则只能听天由命,实在忍耐不下去了就只能去"自首"、让"截访"的拉回家去。[12] 随着信访制度的作用日益衰微,弱势群体对这种利益表达途径渐渐望而却步,不得不转而寻求其他更为有效的表达方式。

    3.人民代表大会的利益表达制度之名与实

    名义上最主要的民众利益表达制度本来应该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如果人民能够在选举中选择他们提名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通过这些民众的利益代言人来表达各自的利益诉求,同时又允许各级人代会真正监督同级政府,那么民众的利益表达应该就有了制度化的正常管道。改革以来,尽管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有所提高,作用有所增强,但不可否认的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仍然存在着不少缺陷。

    首先,各级人大代表现行的遴选提名完全由党政部门主导,这种提名方式使得人大代表不能真正代表选民利益。同时,人大代表的候选人产生后,在投票、计票等一系列选举环节中,又有过多的政府干预,影响到选举程序的公正透明,使得人大代表的选举仅具有形式主义的意义。其次,人大代表名额的分配以及各类代表的比例与选民的人口结构并无关联,被提名代表的民主性和代表性因此也令人质疑。例如,随意抽查某省"出席第十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单",结果发现67名代表中只有一位代表可被推断为"农民",没有一个工人;而与此同时,在京官员、知名人士占用各地代表的名额已成惯例,约占去各地代表团名额的十分之一(于立深 2004)。再次,人大代表的权力极为有限,在相当程度上只不过是一种摆设。近年来,尽管人大代表的职能有所强化,但他们的权限仍不足以对政府部门实行有效的监督。最后,选民对人大代表无法有效地监督,因此人大代表事实上并不是民众利益的代言人。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怎样对选民负责,人民怎样监督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目前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范。只有当每个公民都真正享有基本政治权利时,他们才可能运用自己的政治权利去制约权力(郭道晖 1997)。如果民众不能有效地监督各级人代会,那么各级人大代表在利益驱动下就可能与强势阶层结成巩固的利益同盟,从而由名义上的人民的利益代言人变为实质上的利益侵犯者。近年来,人大代表的权力寻租现象屡见报端,这些被披露的还只是其中的一部分。

    4.政治协商制度的局限

    中国的政治协商会议名义上是一个各民主党派、各社会团体和各少数民族通过政治参与和民主监督来表达和维护各阶层利益的重要制度。然而,如果考察一下政协制度的实际运作,就很难消除对此制度之真实作用的疑虑。在现行制度下,政协委员产生方式的非民主性、委员构成的倾斜特征、委员提案的非透明性以及缺乏社会代表性等问题,大大消解了政协作为社会利益表达管道的价值。

    政协委员的产生一般经过团体推荐、党委组织部审议、政协常委表决,然后向社会公布。候选人由内部推荐产生,再经过党政系统的层层把关,这种产生方式实难体现程序的民主性和委员的代表性。而这种产生方式的必然后果是委员构成的倾斜性。例如,上海市过去3届政协委员的人数分别为627、694和685人,其中的农民委员每届都是10人[13],这样的比例显然与农民阶层在总人口中所占比例大相径庭。

    提案是政协委员表达民众利益的主要方式。如果分析提案的内容,可以充分了解提案的诉求在社会上是否具有代表性。有学者比较分析了全国政协第九届会议的全部14,346份提案的题目,结果发现,虽然全国政协的提案质量整体上比地方政协好得多,但提案内容仍然具有随意性、地方性和寻租企图(于立深 2004)。显然,提案的如此特征表明,政协委员所关注之事不见得代表着民众的利益。即便其中有些提案能充分表达一些社会集团的利益诉求,提案提出后还要提交由一小部分政协委员组成的提案审查委员会和提案委员会审查、处理,然后再交有关行政部门办理。[14] 由于提案的"审查─处理─办理"程序完全采取闭门方式,在小范围内完成,这种提案处理的非透明性令政协制度表达利益的效力大打折扣。

    5.民间社团的生存空间狭窄

    社会团体是具有某些共同特征的人相聚而成的互益组织。中国近代有无数的社团,早期有名的有孙中山的"同盟会"和毛泽东的农民协会。社团可以代表、综合、表达、捍卫特殊集团的利益,这是社团存在的根本目的之一。而社团表达和维护群体利益的效能则受制于社会的自由度、社团目标与政府及民间目标的共意性、以及社团的资源获得途径和自主性。

    1949年以来,中国的宪法中虽然规定公民有结社自由,但这种自由就像宪法所列的言论自由一样,只是抽象地存在,并不受任何具体的法律保护,同时却存在着许多剥夺这些自由的法律法规。结社活动就像言论发表行为一样,随时都可能遭到难以意料的后果。在这样的环境下,民间自发社团的形成由于不可预知的风险而陷入难产境地,而这对弱势群体社团的产生以及弱势群体利益的有效表达尤其不利。

    中国目前存在的社团可分为"自上而下型"、"自下而上型"和"外部输入型"3类[15]。"自上而下型"社团与党政目标共意程度高,主要从党政系统获得权力资源和经济资源,因为对党政系统高度的依附关系而失去相当程度的自主性,无法真正表达和维护民众的利益。共青团、妇联、残联、工会、科协、文联和侨联即属此类。城市的居民委员会和农村的村民委员会尽管名义上是社区居民的自主组织,但它们从产生方式、资源获取、绩效奖惩到人事安排都受党政系统的控制,所以实质上还是一个"自上而下型"社团。

    "自下而上型"社团与民间社会的目标共意程度高,其资源获得主要来自民间社会,因此拥有更多的独立于政府的自主性,但它们缺乏稳定的资金来源而只能艰难度日,自生自灭。另一方面,政府又担忧其目标与党政目标不一,甚至担心此类社团与政府对立或成为民间的抗争工具,所以长期以来一直将此类社团视为异己而严格控制。1989年之后,政府颁布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将所有社团置于党政系统的严格监控之下,"自下而上型"社团的发展空间被压缩到极限。此外,即便有一些小型民间社团试图维护小群体的利益,也会遭到来自强势群体的直接或间接打击和压力。近年来,城市商品住宅小区的业主为了维护小群体的利益而自发组织业主委员会,但业主委员会的选举、成立到运作往往受到房地产开发商和物业管理公司的强力干预。

    总之,在党政系统的严密控制和强势群体的挤压下,真正能表达弱势阶层利益的社会团体难以生存发展,勉强存活的民间社团的活动空间则被限制在社会和政府共同认可的"交叉地带"。在这种情景下,民间社团要想成为有效地表达维护民众权益的压力集团,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结语

    由于正式的利益表达渠道存在种种缺陷,中国的弱势群体通过这些途径来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时或者求告无门,或者代价高昂而收效甚微,因此他们就可能对这些利益表达渠道表示怀疑甚至加以否定,转而寻求其他表达方式,比如借助媒体表示对现状的不满和抗议、集体上访、甚至非正式地组织对抗等艰难而危险的方式。当然,当弱势群体既不可能通过适当途径声张其利益,而他们的诉求又得不到公正的对待时,他们可能因为不敢与强制性权力公然对抗而选择"服从"。但这种"服从"对社会结构的稳定而言完全是消极的,因为他们随时都会成为支持捣毁现存社会结构的力量(彼得·德鲁克,2002)。改革中强势阶层为了维护和增加其既得利益,直接或间接地借助公共权力来干预利益分配,使社会怨恨迅速积蓄,与此同时,弱势阶层制度化的利益表达渠道因梗阻而淤塞失灵,这就是今天中国频繁发生冲突性集体行动的社会情境。

【注释】
[1] 全国总工会研究室,1999:40。
[2] FBIS-CHI-96-007,19April 1996。
[3] South China Morning Post, 26 March 1999.
[4] 于建嵘,"农民土地维权抗争的调查",《中国经济时报》,2005年6月21日。
[5] 吴忠民,"贫富差距合理论有误?专家撰文挑战权威",《中国经济时报》,2003年3月28日;《改革内参》,2003年第4期。
[6] 《改革内参》,2003年第4期。
[7] 乔治·吉尔博伊、埃里克·赫金伯瑟姆,《中国的拉美化》(http:// www.cfr.org/pdf/gilboyhegin.pdf )。
[8] 如简·奥伊(Jean Oi)、阿科斯·罗纳塔斯(Akos Rona-Tas)、边燕杰和约翰·罗根(Yanjie Bian and John Longan)、白威廉和麦谊生(Willian Parish and Ethan Mechilson)等。
[9] 参阅刘欣的"相对剥夺地位与阶层认知"(《社会学研究》2002年第1期)、李培林的"社会冲突与阶级意识──当代中国社会矛盾研究"(《社会》2005年第1期)、于建嵘的"转型期中国的社会冲突──对当代工农维权抗争活动的观察和分析"(《凤凰周刊》)、李俊的"相对剥夺理论与弱势群体的心理疏导机制"(《社会科学》2004年第4期)、张贤明的"论当代中国利益冲突与政治稳定"(《中国政治》1996年第6期)、张海东的"城市居民对社会不平等现象的态度研究"(《社会学研究》2004年第6期)和张翼的"中国城市社会阶层冲突意识研究"(《中国社会科学》2005年第4期)。
[10] Robinson, Robert V. & Jonathan Kelley 1979, "Classas Conceived by Marx and Dahrendorf: Effects on Income Inequality and Politics in the United States and Great Britain"(American Sociological Review, Vol.44);Vanneman, Reeve and Fred C. Pampel 1977, "The American Perception of Class and Status"(American Sociological Review, Vol.42);Wright, Erik Olin, 1978, Class, Crisis, and the State (London New Left Books);Wright, Erik Olin,1997, Class Counts: Comparative Studies in Class Analysis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Jackman, Mary R. & Robert Jackman 1973, "An Interpretation of the Relation between Objective and Subjective Social Status"(American Sociological Review, Vol.38);Jackman Mary R. & Robert Jackman 1984, Class Awareness in the United States (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Hodge, Robert W. & Donald J. Treaman 1968, "Class Identification in the United States"(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 Vol.73).
[11] Weber, Max. Economy and Society, ed. by Guenther Roth and Claus Wittich (Berk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78);Thompson, E.P. 1963, The Making of the English Working Class (Harmondsworth: Penguin Books); Thompson, E.P, 1965, "Peculiarities of the English," in The Socialist Register, ed. by R. Miliband (London: Merl in Press).
[12] 苏永通,"'上访村'的日子",《南方周末》,2004年11月4日。
[13] 上海市地方志办公室,《上海地方志》,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
[14] 见"中国人民政协全国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
[15] 康晓光,"转型时期的中国社团",《中国青年科技》,1999年第3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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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当代中国研究》[2006年] [第2期(总第9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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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跨国网络在中国的劳工维权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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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黄 岩(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博士生)
   郭巍青(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教授)

一、跨国网络在中国:背景与焦点
二、跨国网络在中国的行动类型
三、"不是魔鬼也不是天使"──跨国公司与劳工维权
【注释】
【参考文献】


    美国著名社会学家布洛维在《制造共识》一书中曾提出这样一个命题:在进入垄断资本主义阶段后,工人为什么自发地接受了资本主义所安排的生产秩序而不是采取反抗的态度?工厂专制主义显然已经无法适应现代化生产的发展,工人是否能够达成一种自愿性的服从?企业内部关系应该如何重塑?(Burawoy 1979)中国参与全球化之后,国际分工体系和国家角色如何改造中国原有的工业企业生产秩序?参与国际分工的中国外向型企业又是如何处理劳资关系的?对中国的学者和关心维权活动的人士来说,这些问题值得深入思考。

    目前,跨国网络在中国沿海地区从事的劳工权益保护运动开始引起较为广泛的关注。这个网络由许多跨国公司、消费者运动组织、国际劳工组织、国外基金组织、公司社会责任国际组织、慈善机构以及宗教组织等构成。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现象,应当如何认识跨国网络在中国的劳工权益行动?本文先介绍跨国网络如何在中国开展行动,然后分析中国的企业在跨国网络的"生产守则"和"公司社会责任"运动等压力下如何保障并改善工人的权益,以及跨国网络对中国的"产业关系"[1]将产生何种影响。

一、跨国网络在中国:背景与焦点

    国际社会有许多关心社会变革的非政府组织,他们的活动涉及到以下领域,如人权、世界秩序、国际法、和平、妇女权益、环境、发展、种族团结、世界语等。据统计,1953年这类组织有110个(其中人权组织33个、妇女权益组织10个、关心世界秩序维护的组织8个、环境保护组织2个),1973年增加到183个(其中人权组织41个、妇女权益组织16个、关心世界秩序维护的组织12个、环境保护组织10个),1983年这类组织的数量进一步上升到348个(其中人权组织79个、妇女权益组织25个、关心世界秩序维护的组织31个、环境保护组织26个),而到了1993年,此类组织的总数就跃升到631个(其中人权组织168个、妇女权益组织61个、关心世界秩序维护的组织48个、环境保护组织90个)。[2] 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随着全球化的扩大,跨国网络的数量不断增加,在致力于社会变革的跨国网络的各种使命中,对人权的维护居于首位,而关注人权的国际组织也成为跨国网络中最活跃的组织,它与维护世界和平、关心妇女权益等组织一起成为今天国际舞台上不可或缺的角色。本文涉及的跨国网络主要包括跨国公司、消费者、NGO(非政府组织)、工会及工会联盟、雇主联盟、环保运动者、人权行动主义者、媒体、学术界以及致力于人权与劳工权利事业的国际组织如联合国和国际劳工组织(ILO)等,在中国沿海以出口加工为主的地区,它们构成了一个活跃的劳工维权网络系统。

    在解释活跃于国际舞台的跨国网络组织的运行机制时,政治学家凯克和辛金克提出了"回飞镖"模型(boomerang pattern)。根据这一观点,如果一个国家或政府对本国公众压力的反应迟缓或消极时,来自国外的一些活动家或组织基于一些共同的价值观念可能容易找到进入的机会。国际社会中的这些行为体出于不同的动机,利用自己掌握的杠杆向有关国家的政府施加各种压力,并迫使该国政府做出反应,在一定程度上调整政策;如果该国国内的活动家与国外的媒体及活动家建立联系,就会产生一种明显的"回飞镖效应",即绕过本地政府的冷落和压制,通过国外渠道对本地的决策者施加压力;活动家们可能会在整个全球范围内选择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并寻求可能施加压力的杠杆支点,这样的国际联系如同放大器一样,把本国被冷落的声音加以放大,使国内政府部门无法充耳不闻。[3]

    1964年,"耐克"公司成立后,其创始人费尔·耐特开始了一项全面的公司管理改革,即"耐克"总部只负责产品的设计和销售,而生产环节则放在工资相对低廉的国家或地区。1960年代,"耐克"产品大多在日本生产;1980年代其生产线迁至台湾和韩国;1990年代以来,其生产线又转移到中国和越南、印尼等地。以"耐克"为代表的这种生产模式迅速席卷全球,它被称为"合同生产网络化"(contract production network),在台湾则被称为"国际代工"。在中国的广东、福建一带,现在集中了大量由来自台湾、香港和韩国、日本的投资者开办的这类代工企业,它们通常不负责产品设计和销售,只为海外品牌承担生产任务。廉价的劳动力、土地和能源成本吸引了国际代工企业到中国沿海地区落户,也吸引了来自内地各省数以千万计的"打工仔"、"打工妹"。[4]

    "耐克"公司的这种订单生产模式代表了全球化环境下产业关系的一个重要转向。拥有品牌的跨国公司作为发包商负责产品的设计和营销,赚取品牌价值链中的超级利润;新兴工业化的"亚洲四小龙"国家和地区作为承包商负责在发展中国家设厂投资,承担生产管理;而发展中国家如中国、越南、印尼等则提供劳动力,从事直接生产活动。这种"合同生产网络化"不仅降低了跨国公司的生产和管理风险,而且转移了潜在的劳资冲突风险,因为跨国公司不需要再直接雇佣和管理大量的产业工人。

    由于跨国公司不断地寻求最低成本的生产商和供应商,而以廉价劳动力作为比较优势的发展中国家就不得不陷入一场"逐底竞争"或"倒退竞争"(race to bottom)中。为了吸引外资,发展中国家不得不竞相压低最低工资和劳保福利等,并且向外商承诺所谓的"安全投资环境",把削减劳工权益的"倒退式竞争"当作优势,结果在出口加工区催生了许多"血汗工厂"。跨国公司凭借订单合同和国际化的品牌迫使发展中国家依附于他们的生产链,"这种经营方式要求以一种全球性社区视角去探讨劳工问题解决方案[5]"。

    在中国发展主义的改革导向下,"GDP追赶"和税收成为地方的政绩压力,而现行体制则从立法和意识形态等多个层面限制多元主义所强调的利益表达,外来资本、跨国公司、来自农村的低薪工人、本地政府组合成一种奇特的产业生态。在这种情况下,市场经济国家常见的"大三方"(劳工─政府─企业)和"小三方"(工人─工会─雇主)等劳资关系模式无法在沿海的出口加工区里建立起来。在这些出口加工区里,取而代之的是一种独特的"境外资本─当地政府─外来劳工"三方机制。作为投资者的雇主其实并非产品品牌的拥有者,它们依赖跨国公司的订单生存,但在地方政府面前有相当影响力,因为它们可以用脚投票──迁离。中国以往的那种工会运行理念和活动方式也不被投资方认同,尽管依照现有的《工会法》,应当允许职工建立工会,但地方政府对资方的保护远多于对劳工的保护,并不帮助或督促工人成立工会,何况外来工人的庞大后备军令在职工人与资方谈判时失去集体议价能力。"资本和地方权力体系在制度运作实践中形成了通过制度连接剥夺劳工权益的复杂而隐蔽的机制","资方和地方部门可以通过制度运作中的不良变通和连接制造一些制度性障碍,从而使得一种有意安排的制度不匹配得以出现,劳工权益保护制度或失去发挥作用的前提,或以一种变形成为工人维权的障碍"[6]。在司法程序上,这表现为拖延时间与恶意诉讼、提高工人获取证据的成本、纠缠劳动争议发生的时效、利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拖延裁定、限制求助行为等,于是在资方和政府的合谋之下,法律往往成为限制工人维权的帮凶。

    正是在这样的环境里,外资企业内强迫加班、工伤事故、拖欠工资、性别歧视等状况越来越严重。一方面是劳工的生存状况非常恶劣,另一方面制度性缺陷限制了劳工的维权行动,这就为背负人权责任的国际网络开启了劳工维权活动的空间。在国内积极力量的配合下,国际网络很快就找到了推进劳工维权活动的门径。

    1992年《华盛顿邮报》披露,世界名牌Levi牛仔裤由于使用了中国监狱犯人从事生产,引发美国消费者的强烈抵制。为了平息公众舆论并挽回品牌声誉,Levi公司迅速发表了一份题为"关于选择国家和商业合作夥伴的承诺与方针"的生产守则,随后一些大型零售业跨国公司也争相效仿,制定出自己的生产守则要求供应商执行。

    1993年11月,深圳市龙岗区致丽玩具厂发生火灾,85名青年女工被烧死,51名受伤。这引起了国际社会对中国劳工问题进一步的关注,西方国家的非政府组织、工会组织、学生组织批评跨国公司在中国的加工企业是"血汗工厂"的典型。这些组织与消费者运动、国际劳工运动和女权运动等结合起来,开始以企业社会责任CSR(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为诉求,在中国沿海外资企业中逐步推动劳工保护。在它们的压力下,跨国公司开始要求其供应商也接受有关劳工标准和CSR的审查。当然,这种行动与跨国公司的外部竞争环境发生变化密切相关,在传统的成本、质量、供货期等竞争手段的效能逐渐降低的情况下,环保、安全、商业伦理、社会责任开始成为公司之间应付激烈竞争的新尺度。

二、跨国网络在中国的行动类型

    1. 国际劳工组织及"全球协议"计划

    跨国网络在中国的维权活动以"国际劳工组织"的核心条款为标准。迄今为止,"国际劳工组织"已制定184个劳工条约和192个建议书,其中8个公约涉及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禁止强迫劳动、禁止童工和禁止就业歧视等工人的基本权利,它们被称为基本劳工公约或核心标准。

    "国际劳工组织"主张,劳工权益的维护要坚持三方机制;国际劳工大会、国际劳工局理事会及所属各委员会、区域会议等国际劳工组织的活动都由会员国政府、雇主和工人三方参加,三方代表享有独立平等的发言权和表决权。三方性原则是各国政府、雇主和工会就其各自利益和共同关心的问题协商并达成共识的有效形式。自1983年以来,中国每次参加国际劳工大会也由劳动与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和中国企业家协会/中国企业联合会组成代表团参加。

    1999年1月,在瑞士达沃斯"世界经济论坛"上,联合国秘书长科菲·安南提出了一项"全球协议"计划。该计划要求企业在各自具有影响的范围内遵守、支持和施行一套人权、劳工标准及环境方面的基本原则,共包含9项。这9项原则被视为企业的一种承诺或"企业的社会责任"。2000年7月,安南亲自启动"全球协议"计划,这一计划很快就得到包括"诺基亚"在内的全球50多家跨国公司和数以万计的中小企业响应。

    "国际劳工组织"和"世界贸易组织"的相关规定推动了中国的劳动法、工会法及其他相关法规的立法进程。尽管在独立工会的建立等方面,中国的法律尚未与国际接轨,但在狱政分开、废除收容制度、保护童工、妇女就业机会平等、集体谈判和工资协商制度等方面,中国的法律体现出积极的变化。

    2. "生产守则运动"

    "生产守则运动"是指那些拥有国际品牌的跨国公司以"国际劳工组织"的核心劳工权利为标准,承诺在其合同生产工厂中监督劳动权利的实现。跨国网络往往通过强大的消费者运动向营销著名品牌的跨国公司施加压力,迫使跨国公司重视生产地的人权保护;跨国公司再通过"订单权力"要求生产企业执行由跨国公司或第三方制定的生产守则。生产守则分公司内部守则和外部守则两种。内部守则系某一跨国公司独立制定,由跨国公司自己监督订单企业的劳动保护,但它只是订单企业和跨国公司之间一种内部的自我约束,透明度不高。外部守则由跨国公司与工会、消费者组织、人权组织等多边组织共同制定,由多边机构认可的组织负责监管跨国公司的订单企业,这被称为社会约束或外部约束。

    美国国际劳工权益基金会(ILRF)和全球交流组织(Global Exchange)还为跨国公司制订了一套针对中国的"中国商业准则"(China Business Principles),已经有不少跨国公司签署并开始实施。英国的道德贸易组织(ETI)则提出并倡导"道德贸易运动试点计划"(Ethical Trading Initiative Pilot Program),这是一个由NGO、公司、工会及政府共同参与的通用的监督框架。该项试点计划以ILO核心条约演化形成的基本守则(Base Code)为执行内容,以检查(Inspection)、监察(Monitoring)、核实(Verification)、认证(Auditing)为主要内容。该项计划选择了中国深圳的制衣行业、南非的酒业以及津巴布韦的园艺业3个试验点,同时,ETI成员对其中国供应商实施生产守则和改善劳工待遇的成果进行严格的内部评估。[7]

    现在,Wal-Mart、Nike、Reebok、Adidas-Salomon、Lee-Strauss、Pentland、Disney、Mattel、Li-Fung、Sears、Hallmark、Harsbo、Tomy等大型跨国公司,都在中国设立了专门负责监督劳工、安全和环境保护事务的部门或专职人员。除了跨国公司派驻生产工厂的代表外,企业还必须不定期地接受来自国外各种人权组织和第三方监督机构的检查。据世界银行估计,大约有1千个不同标准和要求的生产守则已被跨国公司采用,这些公司多数是欧洲、北美和澳洲的公司。

    跨国公司一方面要遵守自己公司制定的生产守则,同时还要遵守行业性的、地区性的各种非政府组织的不同生产守则。因此公司和消费者都希望能有一个类似ISO9000性质的全球通用的社会责任标准。在此背景下美国"经济优先委员会认证委员会"(CEPAA)于1997年10月制定了一个名为"社会责任8000"(Social Accountability 8000)的标准化守则,2001年CEPAA更名为"社会责任国际"(Social Accountability International,简称SAI),同时出台了SA8000的第一个修正版即"SA8000:2001"。"SA8000"是全球第一个可用于第三方认证的社会责任国际标准,它倡导通过有道德的采购活动改善全球工人的工作条件,最终实现公平而体面的劳动。"SA8000标准"是根据国际劳工组织"ILO的核心条约"、《世界人权宣言》以及"联合国儿童权利条约"为基础制定的,它包括限制童工及强迫劳动、维持安全卫生、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权、反歧视、惩罚性措施、工作时间规定、工资报酬及管理体系等9个要素,经审核确认公司符合"SA8000"所规定的标准之后则授予证书。为确保"SA8000标准"的持续履行,认证机构每隔6到12个月对有关生产厂商实行定期监督。到2004年5月,全世界共有40个国家和地区的400多家企业获得了"SA8000"认证书,其中中国共有53家。[8]

    以世界著名休闲品牌Timberland为例,它的生产守则包括不许雇佣童工、应该保证最低工资标准、工人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加班每周不得超过12小时、不得歧视员工、员工享有表达意见的权利等内容。Timberland公司要求生产企业必须公开张贴劳动法相关条文和Timberland的行为守则,还出资安排其生产商参与社会责任的国际培训计划。受Timberland的生产守则约束,广东开平的侪达制衣厂除了为员工购买法律规定的保险外,还购买了意外伤害险,同时经常组织员工参加各种集体活动,工厂每个月补贴每位员工各种开支达380元。[9] 象在开平侪达厂实施的这种"人权查厂"已经变得越来越普遍,如果生产厂家不能达标,企业就可能失去订单;为了保住订单,企业只得加大投入,改善设施和员工待遇,这虽然导致生产成本上升、利润减少,但从长远来看,企业的投入是能得到回报的。

    另一个例子是成立于瑞士的清洁成衣运动,该团体通过了"成衣业公平贸易约章"(the Fair Trade Charter for Garments),并在"成衣业(包括运动服)生产行为守则"(Code of Labor Practices for the Apparel Industry Include Sportswear)中规定了以ILO核心标准为基础的劳工权利。1998年该组织在布鲁塞尔成立了"洁净衣服国际法庭"(The International Forum On Clean Clothes),来自世界各地的证人在此向国际专家陪审团揭露服装业所涉及的劳工权利问题,由国际法、劳动法、人权及女权方面的专家组成的陪审团听取证言后,提出如何改善状况的建议,指导企业和工人维护劳工权益。[10]

    成立于1974年的国际玩具工业理事会(ICTI)是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玩具行业协会组成的行业联合组织,有会员单位18个,中国玩具协会也加入了该组织。该组织的"ICTI守则"虽然没有强制性,但如果厂家的产品要进入国际玩具市场,特别是美国市场,都要遵守该守则,它是目前唯一全球通用的玩具业商业守则。该守则主要包括三大原则:1,"三不用",即不用童工、不用强迫劳工、不用劳改犯;2,"三不拘",不拘性别、种族、宗教;3,工厂要遵守环保法规。

    3.跨国NGO组织与劳工能力建设

    由世界银行、国际青年基金会以及耐克(Nike)和GAP公司组成的"全球工人与社区合作联盟"(Global Alliance Workers Communities)在中国致力于培训劳工卫生保健、心理健康、劳动法和城市生活知识。该组织认为,强化工人的声音和谈判能力是劳工保护的关键。

    Nike、Reebok、Adidas-Salomon等公司在其中国的合同工厂里开展了发展工人能力的培训项目。英国Pentland公司除了制定了本公司的生产守则外,也是ETI、BSR等多边组织的成员,Pentland对生产工厂中的特种岗位人员如工厂急救员、卫生员和消防员进行培训,并支持一些改善劳动标准的研究项目。该公司与"深圳当代社会观察研究所"合作,在珠江三角洲地区开展了员工宿舍的调查,发表了"宿舍在中国──南中国住宿调查报告",为生产商的宿舍管理提供参考。

    Lee-Strauss公司通过亚洲基金会委托清华大学当代中国研究中心与广东妇女干部学校实施"珠江三角洲外来女工培训"项目。该项目自1999年以来在珠江三角洲地区已开设6个培训点,参加培训的工人达数千人。

    2004年12月,英国驻广州总领事馆和驻香港总领事馆在深圳主办了"英国和大珠江三角洲区:共同促进企业社会责任"大会,大会主题是展示企业社会责任(CSR)如何最大化地造就具有可持续性和经济效益的企业,增强中国企业对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视,分享中英企业可持续发展的经验。对中国的企业来说,这种分享的机会弥足珍贵。

    由非政府组织、公司和工会组成的美国公平劳工协会(Fair Labor Association)的目标,是改善服装工厂环境,使顾客对服装行业的工作环境有更大的信心。FLA授权第三方组织实施监督。目前,FLA代表了12家品牌公司,包括Adidas-Salomon、 Liz Claiborne、Nike、Reebok、Patagonia、Phillips-Van Hrusen等。2004年8月,FLA在深圳举行培训会,对ICO、SGS等5家工作于中国内地的外部审核机构进行了互动式培训。

    4. 跨国网络推动国内劳工NGO组织的发展

    由于国际劳工组织核心条款中的自由结社权利与中国的立法还存在一定的冲突,世界著名体育用品公司"锐步"(Reebok)在中国进行了一项尝试。2001年7月和2002年12月,"锐步"公司在当地工会组织的指导下,帮助它位于深圳和福建的两家供应商企业建立了工会组织。对中国政府来说,由跨国公司来监督中国的企业建立工会并推动企业民主,这是一个令人尴尬而沉重的行动,但它的意义超越了传统的中国产业关系的范畴。"锐步"公司认为,由工人自己公开选举工会代表,可以实现工人的自由结社权利和集体谈判权利。尽管有人认为,这只是跨国公司对西方社会的反"血汗工厂"运动的一种回应和交代,不能从根本上改变中国劳工的劳动条件,但它对提高工人的民主意识和工会权力有很大的帮助。

    在跨国网络的配合下,中国国内开始出现专门维护劳工权益的NGO组织。例如,深圳的"当代社会观察研究所"(ICO)就是从事劳工保护行动和研究的民间机构,它的工作范围包括调查研究、公众倡导、咨询培训、法律援助、工人社区教育、社区服务等。该机构得到了跨国网络的支持,与之合作的国际组织和跨国公司包括"锐步"公司、"耐克"公司、"阿迪达斯"公司、"国际劳工团结中心"、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挪威奥斯陆大学、亚洲凯南研究院、社会责任国际、芬兰观察、瑞典观察、香港乐施会、福特基金会、泰德基金会等。[11] 香港乐施会支持ICO创办了"劳工法律支持中心",该中心为工人提供免费法律援助,其服务包括法律咨询、个案诉讼辅导。英国的Pentland公司则支持ICO开展华南地区工人宿舍调查,通过对工人宿舍的研究,了解工人的日常工作和生活状态;同时还开展工人内部投诉机制研究,为工人维权和意见表达活动提出建议。ICO还接受了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的赞助,建立外来工社区教育中心。由"锐步"公司提供的"妇女健康快车"在"女工关怀网络"的组织下活跃在珠江三角洲,帮助妇女进行职业健康和职业安全的宣传教育。

    另一个活跃在珠江三角洲的劳工维权机构是"番禺打工族文书处理服务部"。它在德国基督教发展服务社(EED)和福特基金会、挪威奥斯陆大学等机构的帮助下,在工伤探访、法律援助等方面为民工维权做出了不懈的努力。

    "女性联网"是1996年由一群香港的专业人士发起成立的非政府组织。她们和深圳市南山区总工会合作,成立了女职工服务中心,目的是为广大女工提供支援服务,维护女工权益。在广东省职业病防治医院,"女性联网"活跃在患病工友中,开展各种活动,帮助工友走出阴影。

三、"不是魔鬼也不是天使"──跨国公司与劳工维权

    全球化经济的发展事实上动摇了各国自行规范劳工权利的机制,传统上由政府、企业和工人三方共同维持的劳资关系被打破了,除了这三方之外,现在跨国公司和社会责任运动也加入进来,全球化塑造出了新的"产业关系"。

    跨国网络的行动指南之一是人权理念,这种理念与"公司社会责任"一起内化为现代跨国公司的经营战略。在联合国的"全球协议"框架下,跨国公司与跨国网络成为发展中国家维护人权、保障劳工权益的一种外来力量。当然跨国网络的雄厚的经济实力也为它扩大自己的影响提供了保证。在跨国网络的关心和参与下,各国政府不得不尊重国际劳工组织公约,并参照此公约的条款制订和执行本国的劳动法规。除了跨国网络外,一些全球性组织如国际劳工组织和世界贸易组织也在中国做出了十分积极的贡献。

    凯克和辛金克的"回飞镖模式"可被用来解释活跃在中国的跨国网络,但这一概念也有一些不足。首先,中国仍然是一个"总体性"社会,政府的动员能力和宣传工具一直发挥着作用;即便面对公众的压力,政府也时常坚持按照自己的意图应付危机。其次,中国国内的行动者与跨国网络的行动者建立联系时,会受到干扰。这不仅有意识形态方面的原因,也与地方政府的既得利益相关。某地方政府若在最低工资保护线的划定、欠薪纠纷处理、招商引资策略等方面受到诟病,但只要该地方政府不与上级政府发生直接利益冲突,跨国网络要绕过当地政府向上级政府寻求支持的成功性不大。

    跨国网络在中国的人权活动对中国政府来说是一个学习过程。无论是在技术操作层面还是在政治层面,跨国网络对中国政府的冲击都是十分明显的。由于外部因素对国内的政策制订和执行过程造成了强烈冲击,它可能导致深层的政策思维发生重大转变。不仅地方政府不得不对跨国网络的人权活动作出反应,中央政府有时也不得不在重大政策问题上加以考虑。例如,中国加入WTO以后,关税壁垒逐渐消除了,但西方一些国家经常以国际劳工组织颁布的核心劳工公约为衡量标准,指责中国的产品或由劳改犯生产、或使用童工或者工厂缺乏安全和健康保障,对这类产品设置贸易壁垒。尽管中国政府反对将国际劳工标准与国际贸易挂钩,反对发达国家利用国际劳工标准实行贸易保护,但中国没有理由拒绝采用国际劳动标准。更值得关注的是,跨国网络为维护劳工权益而主张的全球"订单选购"策略,构成了对中国地方政府的有效压力。这样,中国各级政府就必须加快相关劳动法规的修改。

    中国目前的意识形态体制对跨国网络的活动仍然比较排斥。多数跨国网络除了通过影响跨国公司、进而借跨国公司的订单来督促生产商改善劳工权益外,它们在中国的活动家们往往善于抓住象征性的重大事件,通过对这些重大事件的解释来赢得民众对议题的注意和支持,即"通过报导事实促进改革",有专家称此为"人权方法论"。[12] 这些人权报导需要准确可靠的信息,要选择正确的发布时间、选择合适的发布渠道,取得新闻效应。

    全球化使全球形成一个统一体,生产的国际分工促使各国在这一体系中寻找自己的相对位置。在这个经济过程中,任何逃避只会错过机会。在珠江三角洲地区,资方和政府长期以来对劳工权益的蔑视形成了一座不稳定的火山,自2004年以来这一地区出现的"民工荒"就是例证。另一方面,便利的交通和通讯条件、全球化的产业分工体系、共享的信息,为跨国网络的活跃创造了条件,而二战之后在世界上形成的国际人权保障机制则为跨国网络的活动提供了普世性的道德基础。在中国,跨国网络通过向生产企业施加订单压力,与国内劳工机构开展合作,在女工保护、法律援助、工伤咨询、外来工教育等方面发挥了很大作用。尽管跨国网络在中国的行动还很低调,与政府部门的劳动保护政策还有一些理念上的分歧,但它拓宽了工人劳动权利保护的渠道,为国内的社会运动提供了可以利用的国际资源;同时它也对中国的各级政府、特别是地方政府施加了强大的压力,促使政府在制定劳工政策方面以国际经验为借鉴。事实上,跨国网络通过订单权力迫使中国的企业改善人权,不但有利于改善中国在国际经济竞争中的地位,也有利于改善中国政府的形像。

    从理论层面来看,跨国网络的活跃对国家的角色提出了挑战。经济的全球化过程意味着史无前例的全球性金融、生产、贸易等多方面的高度整合,这一结果超越了传统的以国家为单元的生产及分配疆界。在此基础上出现的跨国网络表明,全球化的发展也构成了对传统的国家机器运作模式的冲击,国家无法继续垄断公共领域,国家也不再是当代国际关系中的单一行为体,由跨国网络所培育出来的跨国市民社会将成为一个新的平台。

    生产守则运动的影响不是暂时的。在全球化之下,国家主权中有一部分让渡给国际组织如联合国、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甚至国际劳工组织等;另一部分则让渡给跨国公司、区域性组织如欧盟和东盟,这些组织内部都有一套规则来约束成员国。传统上中国一向把劳工问题看作是内政,然而,"我们面临的问题是全球性的,但是国家却是民族性的,仅在民族国家范围内是无法处理全球性问题的[13]"。政府应该用开放的心态来面对跨国网络的活动。更何况,跨国网络推行的劳工权利标准恰恰是中国法律所要求的,例如,中国的劳动法规在工作时间、就业歧视等方面的规定甚至领先于国际劳工公约。然而,长期以来在中国一直存在着劳动法规方面有法不依的现实,正是跨国网络的活动才让中国的劳动法规得到了有限和部分的落实。

    跨国公司推行和参与生产守则运动,当然不是单纯地扮演"天使"的角色。这一运动之所以产生全球性影响,根本上与跨国公司追求和保护自己的利益有关,并不象某些跨国公司宣传的那样纯属善举。而在实行"生产守则"的过程中,也会出现一些"走过场"的现象。例如,在东莞的一些生产商那里,"生产守则"可能还只是一些摆设,尤其是当工期紧张时,跨国公司驻厂人权代表就可能放松监督,以便企业能按时完成生产任务。此外,跨国公司只是迫使生产厂商改进劳工权利,却不愿出让利润份额,于是中国的生产厂商为了保住订单而不得不投入更多资金来改善人权,导致生产成本上升或出现亏损。

    显然,当发展中国家依靠廉价劳力供应参与"逐底竞争"时,会遇到国际社会中"社会责任运动"的抵制。这时跨国公司面临双重困境:从利润目标来讲,跨国公司其实希望实施"逐底竞争"的生产策略;但从道德层面来看,迫于各种社会压力,跨国公司又不得不约束生产厂商对劳工权利的侵犯。而发展中国家依靠订单维生的厂商则不得不自行消化来自国际社会的提高劳动标准的成本。[14]

    在珠江三角洲地区为代表的出口加工区,跨国网络介入后新形成的产业关系变得比以往复杂得多。首先,在政府层面,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考虑常不相同,而劳工输入地的政府和劳工输出地的政府之利益也并不一致。其次,在现行制度下,关于最低工资、最低社会保障线、人均GDP的统计、养老保险等政策和规定,都严格按照本地在册户籍人口计算安排,并未把外来劳工考虑在内,而跨国公司对劳工权益的要求又仅仅限于其订单企业内,中国面向国有企业的劳工政策与外商企业劳工政策的制度性隔离,需要作一系列体制变革才能消除。

    从社会发展的角度看,跨国网络通过订单压力和市民社会的道德伦理对跨国公司和中国的生产厂商施加影响,对工人赋权和培育市民社会有很大的帮助。在现阶段,工人阶层的赋权虽然只是一种外界压力下出现的赋权,但这种赋权如能持续下去,对市民社会的成长大有助益。在珠江三角洲地区调研时,笔者发现,一些劳工维权组织的领袖就是在本人遇到工伤事故后走上帮助其他劳工维权之路的。笔者访谈过的广州某维权组织专门从事外来工的职业安全宣传,在跨国公司的赞助之下,他们的活动足迹遍布珠江三角洲地区。该组织发起者曾因苯中毒在省职业病防治院治疗两年,后来他工作的企业在订单提供者迪斯尼公司的压力下,才给了他一些补偿。

    当然,对工人权益的保护最终要回到国家政策、依法裁决和工人集体行动等常规轨道上。当前在中国强调跨国网络的活动,并不是主张放弃这些常规轨道,也不是低估工人自主赋权的意义。工人的赋权是一个长久持续的过程,在发展主义为第一要务的时期,在劳动力无限供应的阶段,在资方与地方政府的利益如此密切关联的情况下,工人的自主维权还十分弱小,国内的民间维权组织是在跨国网络的帮助之下才得以生存的。在现阶段,由跨国公司和跨国网络来承担一部分劳工维权的责任,并不会损害国家主权。可是,国内维权网络的发展现在仍然存在着一些现实障碍,如注册登记困难、资金短缺、缺乏法律保护和社会理解等。如果说全球化下国家在保障劳工权利方面有什么改变的话,那就是国家介入劳动争议的形式变了,但它显然未能有效地承担起维护劳工权益的全面责任。跨国网络不可能替代国家的功能,国际"生产守则运动"也不可能取代中国劳动法规的完善和执行。中国劳工权利维护方面的进步最终仍然有待于体制的变革。

【注释】
[1] 即Industrial Relations,这是社会学的一个分支领域,主要从劳工权益的角度研究工人、工会与管理层的相互关系。
[2] 资料来源:Union of 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s, Yearbook of InternationalOtganizations (1953版,1973版,1983版,1999版)。转引自玛格丽特·E·凯克和凯瑟琳·辛金克的《超越国界的活动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郭召颖、孙英丽译),第13页。
[3] 出处同上,第14页。
[4] 余晓敏,2003。《经济全球化与跨国公司的生产守则:跨国公司的社会责任与中国社会》(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第155页。
[5] 佟新,2005,"全球化下的劳资关系和产业民主",载《中国经验:转型社会的企业治理与职工民主参与》(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第371页。
[6] 郑广怀,2004,"伤残民工:不能被赋权的群体",载郑也夫、沈原、潘绥铭编《北大清华人大社会学硕士论文选编》(山东人民出版社),第338页。
[7] 出处同注(4),第155页。
[8] 黎焕友,2004。《SA8000与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建设》(中国经济出版社),第64页。
[9] 余力,"侪达故事:企业社会责任中的中国之路",《南方周末》,2005年7月21日。
[10] 陈奕齐,"英国道德贸易运动简介",《亚洲劳动快讯》,Issue 4,1999年5月。
[11] 见"深圳当代社会观察研究所"出版的《中国劳工研究支持网络》。
[12] 出处同注(2),第22页。
[13] 卡斯特斯等,"流动的空间与全球性转型",《读书》,2005年第10期,第76页。
[14] 潘毅,2005,"全球化工厂体制与'道德理念重构'",《开放时代》第2期。

【参考文献】
北京大学中国工人与劳动研究中心,2005年,《企业治理:工会角色和工人参与暨中国工人与劳动研究中心成立大会会议论文集》。
Michael Burawoy. Manufacturing Consent.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1979.
玛格丽特·E·凯克、凯瑟琳·辛金克,郭召颖、孙英丽译,《超越国界的活动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出版。
黎焕友,2004,《SA8000与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建设》。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
刘开明,《中国劳工研究支持网络》,深圳当代社会观察研究所编辑,第1、2期。
潘毅,2005,"全球化工厂体制与'道德理念重构'",《开放时代》,第2期。
谭深、刘开明,2003,《跨国公司的社会责任与中国社会》。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佟新,2005,《全球化下的劳资关系和产业民主──中国经验:转型社会的企业治理与职工民主参与》。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余晓敏,2003,《经济全球化与跨国公司的生产守则:跨国公司的社会责任与中国社会》。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来源:《当代中国研究》[2006年] [第2期(总第93期)]

 

【台海风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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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台北倒扁群众重返凯达格兰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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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 参与倒扁行动的群众移师台北火车站静坐五天后,周四(21日)凌晨重返总统府前凯达格兰大道,继续他们还没有完成的"倒扁"行动。


【BBC 9月22日报道】参与倒扁行动的群众移师台北火车站静坐五天后,周四(21日)凌晨重返总统府前凯达格兰大道,继续他们还没有完成的"倒扁"行动。


◆台湾的倒扁群众运动仍在各地持续进行

反贪腐运动静坐民众在当地时间周三深夜11时30分左右,在指挥施明德施明德带领下,以散步的形式重返凯达格兰大道持续静坐。

反贪腐总部出发前不断呼吁民众一定要静默无声走回凯达格兰大道,避免干扰市民作息,遇到民众挑衅,要听从指挥,避免发生事端。

从起点台北车站到终点,施明德全程徒步。在凌晨零时十五分施明德抵达凯达格兰大道后发表演说指出,大家是带着信心与坚定意志回到这里。

施明德说:"过去几天的冲突,你(陈水扁总统)看到了没有,你为了保住一个人的权威,让台湾陷入空前动荡。"他希望陈总统深刻反省。

他呼吁大家继续战斗下去。现场民众立即以"阿扁下台"口号响应。亲民党主席宋楚瑜也抵达凯达格兰大道,继续参与静坐。


◆悼念九二一大地震

由于周四是9月21日也是台湾九二一大地震七周年,倒扁总部也在凌晨1时47分,带领静坐民众一同默祷一分钟,悼念九二一伤亡同胞。

1999年9月21日凌晨1时47分发生九二一大地震,造成全台各地伤亡。

在周四清晨也出现一段小插曲,国民党台北市长候选人郝龙斌送早餐给参与静坐的民众,但因先前其竞选团队工作人员是穿竞选服装抵达现场,引发倒扁总部人员的不满,因此,郝龙斌虽未穿竞选服饰到现场,却被工作人员劝离,表达不欢迎到此来做竞选活动。 郝龙斌在逗留不到十分钟就被要求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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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台湾"倒扁"的暴力警号/林保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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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林保华

在台湾民视的"头家论坛"上,中华统一促进党主席林正杰向著名政论家金恒炜行凶。这是台湾政论节目首次出现的暴力事件。实际上也是人们担心倒扁成为暴力革命的警号。


◆两岸三地暴力"共鸣"?

前民进党主席施明德发动倒扁运动,本来是民主社会的正常事件。问题是他声称"不是你倒,就是我亡",意味着这是一场"你死我活"式的暴力革命,这就不是民主社会中应该出现的革命,也不是自由社会中对待不同意见的态度。

说这是行凶,不但因为那是一面倒的攻击,而且是突然袭击,凶手事后还扬言以后"见一次,扁一次",完全没有悔意。这次行凶事件也不是台湾内部的问题,后面有中共的影子,这可以从大环境来看。

去年,中国就出现多次用黑社会对维权人士与异议人士行凶事件,大者有河北定州惨案、广东太石村事件,以及殴打异议人士赵昕;今年还有多宗骚扰殴打维权人士的事件,例如对高智晟,以及对陈光诚的律师等等。而八月二十日,香港民主党副主席、积极支持维权运动的何俊仁律师在中环被暴徒袭击,鼻梁骨被打断。八月二十四日,一向支持台湾民主独立运动的政论家金恒炜在众目睽睽的电视论坛上公然被行凶,一样鼻梁骨断裂。

香港在九七前后曾发生多次袭击媒体人的事件,最严重的有袭击"凸周刊"社长梁天伟与名嘴郑经翰事件,导致他们身受重伤。小袭击则多了。二○○四年为了压制七一大游行,黑道也恐吓名嘴郑经翰与黄毓民,逼迫他们"封咪"或亡命海外。这些事件,港英政府或特区政府都没有办法破案,原因是这些凶徒来自中国,即使不是直接与中共有关,也是以中国为"大后方"。因此可以预料,袭击何俊仁的凶徒也无法缉拿,虽然特首曾荫权声称会追缉到天涯海角,然而中共会配合吗?

台湾是民主国家,本来就有多元声音,不可能像中国或亲中论坛那样只有"一言堂";既然有不同声音,就会有争论,甚至是激烈争论。如果因为有不同意见的争论就可以出手行凶,压制别人讲话,这是甚么言论自由,是甚么民主?而是中共所鼓吹的"无产阶级专政铁拳" 。


◆倒扁事件被后的中国影子

这次倒扁的活跃人士,不但有常常往中国跑的,甚至有长期在中国居住者。施明德自己虽然没有往中国跑,但是因为"钱进中国,债留台湾"(债留台湾六百二十多亿元台币,约合一百五十亿港元)而被通缉的前东帝士集团总裁陈由豪七月底在泰国现身与施明德会晤显示情况并不简单,施明德更被揭发他有与陈由豪有关的一间价值三千万台币的一百七十坪(六千一百二十尺)豪宅。二○○四年台湾总统选举前夕与今年夏天台湾揭总统女婿赵建铭涉台开弊案时,陈由豪曾两度从中国飞到美国洛杉矶开记者会倒扁。如果不是北京的鼓励,他敢这样做吗?而中华统一促进党总裁(地位在主席之上)的张安乐(白狼)是二十多年前震惊美国旧金山刺杀江南案的共犯,也因为在台湾被通缉而长期住在中国。林正杰本人也长期在中国做生意。施明德出来倒扁后,张安乐与林正杰组织"天使队"来保卫施明德的安全。而鼓吹大胆西进的前民进党主席许信良也跳出来,中国的作用更加明显。

最近在泰国举行的国际少年运动会上,中国队两次抢走台湾的国旗,他们毫不讳言,暴力是他们唯一的选择;马英九对此感到"意外",施明德的静坐行动因为不达目的誓不罢休,一旦矛盾激化出现暴力事件,马英九是否又以"意外"而不沾锅?

林正杰的暴力,引起施明德倒扁总部一些人的不安,发言人贺德芬立刻表示不欢迎他及有关人到凯德格兰大道静坐。于是天使队宣布解散。媒体一窝风采访身在深圳的张安乐,使他成为风头人物。中共显然也没有阻止。而林正杰无法到凯德格兰大道,于是到中正纪念堂前面参加由民盟主办的倒扁活动。他居然说,打人不对,但打狗是对的。这种话居然还得到掌声。难道打狗就对吗?试试到西方国家讲这些话,势必受到谴责。当然,他是中国人,只要符合共产党的国情就可。


◆"红色恐怖"呼之欲出

然而倒扁总部因为内讧,贺德芬被解除发言人职务,是不是与排斥林正杰有关,不得而知。然而因为这个暴力行动,使倒扁的正义性受到质疑,声势减弱。在这个情况下,施明德接受媒体采访时,声称他已经写好遗书,他没有退场机制,并且做了"殉道"准备。他说:"我年少时总是在想要怎么死,希望能死得不平凡,更期盼有殉道的机会,期待的死法则是子弹打进胸膛,鲜血涌出,庄严而灿烂,这多悲壮啊!"制造这种暴力悲情,真使人不寒而栗。

继贺德芬站在台前的是据称具有大胆创意的广告人范可钦。他的创意就是几乎每天一个记者会宣布新花样来吸引媒体炒作,也防止倒扁活动松散。而施明德的遗书,原来也不是甚么"不成功,变成仁",而是他刚完成肝肿瘤的电烧手术。因此他的遗书是政治遗书还是健康遗书,难免使人生疑。

而范可钦的最大创意,不是组织民众先报名后轮流静坐,也不是用几十个喇叭播放交响乐,而是要静坐的民众穿红上衣,象徵怒火,烧到总统府。后来他又推出秘鲁的神秘图案作为静坐图腾,声称它象徵"单刀",又与暴力沾边。且不论这些在煽动暴力,他不敢点明的是,红色在共产党人眼里意味着鲜血,这是以几千万人命作为代价的"红色恐怖"。范可钦不怕被戴红帽子。莫非在连战公开喊出"联共制台"后,红帽子成为一种荣誉?

这次倒扁行动,是六月国亲罢免行动、七月亲绿学者倒扁的继续,由于第一次罢免行动已经有一百多万人联署,因此这次再有一百万人次汇款,一点也不奇怪。联署不等于上街;同样,汇款也不等于上街;因为大多数民众更珍惜台湾的民主制度与社会安定。

施明德的"倒扁"群众运动与以前不同的是,这是戴了绿帽子的群众运动,某些政治人物与媒体正是渲染这样的绿色光谱。然而不但施明德、许信良早已退出民进党,而且热切参与者的主体还是蓝的,因此风险很大。因为出事不必国亲负责,而由民进党前主席负责,有的人就可能放手一博。因此这次电视镜头前赤裸裸的暴力行为有意无意的就可能有某种示范作用,这才是最令人担心的。


◆"倒扁"与"挺台"的根本区别

陈水扁及其家族有没有贪腐,检调已经在调查。检调是国民党长期培养训练出来的,大部分人亲蓝,在侦讯过程中不断有"内幕"爆出来,也可知一二。但是为何蓝营与前绿营的失意政客等不得,非得用群众革命的手段来推翻呢?这是在维护台湾的民主制度,还是破坏呢?是对台湾的民主发展有利,还是有利于中共专制制度对民主台湾的丑化与践踏?这才是"倒扁"与"挺台"的根本区别所在,是暴力手段还是和平手段的根本区别所在。

面对可能出现的暴力行动,身为台北市长与国民党主席的马英九陷于角色矛盾中。作为台北市长,他要维护台北市的社会秩序,维持行政中立,防范与不容许有暴力行为出现;但是作为国民党主席,他必须参与这场运动,不能让光环落在施明德身上,影响马英九二○○八年总统选举的人气。因此他法外施恩,破天荒容许不分昼夜的群众运动连续占据凯德格兰大道而影响市民的正常生活。这个过程,他因为来自不同方面的压力而左右摇摆,展现他的机会主义性格。如果九月九日毛泽东翘辫子那天的静坐行动能够平安落幕,是天佑台湾,若有差错,只怕马英九没有能力应付。也许,最后还要看毛泽东在天之灵是如何站队。


——《动向》2006年9月号(9/20/2006 13:33)

来源:新世纪 www.ncn.org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并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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